欠别人钱被起诉,房子会被拍卖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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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有人借钱不还被起诉了,他的房产会不会被司法拍卖,取决于很多因素。要是他没还钱,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先查他的财务状况。要是他没别的资产可执行,或者房产的价值足够抵欠款,而且这房子也不是法律禁止拍卖的,那这套房产就可能被拿去拍卖。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是有权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但要留下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生活必需的物品。
欠别人钱被起诉,房子会被拍卖吗

一、欠别人钱被起诉,房子会被拍卖吗

假如阁下在借贷关系中欠款未还,并因此遭到对方提起诉讼,那么关于您的房产是否会被司法拍卖,这其实要受到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

首先,倘若阁下未能依照法院的判决书如期履行自己的还款责任,且债权人为实现自身合法权益而向法院申请对您的个人财产实施强制执行时,法院会全方位地评估您的财务状况。若您除此房产之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或者该房产的市场价值足以抵消所有的债务,并且该房产并不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可执行之列,那么该房产就存在着被司法拍卖的可能性。举例来说,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其应尽的法律文书中所载明的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部分财产。然而,应当为被执行人和其所抚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用品。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执行情况将因每一个案件的独特性质以及法律的具体适用而有所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若您在借贷中欠款未还被起诉,房产是否司法拍卖受多种因素影响。若您未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会评估您的财务状况。若您无其他可执行资产或房产价值足够抵债,且房产非法律禁止执行,则该房产可能被拍卖。依据《民事诉讼法》,法院有权拍卖被执行人财产,但需保留必要生活用品。

二、欠别人钱被起诉了可以分期还吗

倘若债务人拖欠款项长达五年之久尚且未能偿还,作为债权人依然享有法律赋予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债务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此期间若未能通过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收回欠款并非意味着债务消失,债权人随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申索欠款。

针对此类情况,可积极寻求多种解决途径如下所示:

首先,注意收集能够证明诉讼时效已中断并需要重新的证据

譬如尝试回忆是否曾在诉讼时效内,以某种形式向债务人提出过付款的要求,例如通过书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通讯或者面对面的交流等等。

如果的确有这些操作,同时有确凿的证据支撑,那么诉讼时效将被判定为已被中止并需要重新起算。

其次,债权人应该尝试与债务人商议并达成一份有效的还款计划或者还款协议

如此一来,当还款计划完全执行完毕之时,诉讼时效将会再度开始倒计时,由此便有助于延长诉讼时效。

再次,如果能够取得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的明确记载,这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

例如,债务人明确表达愿意履行义务、申请延期履行、提供担保以及支付利息等等。

这些行为均可视作债务人对债务的认可及承诺,这将有助于债权人证明其存在权利需求并有助于维护自身利益。

最后,尽管诉讼时效已经过期,无法达成共识,但仍然可以考虑直接向法院申请诉讼。

根据现有法规和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法院将不会自动运用诉讼时效原则。

因此,即便在最困难的情况下,也不应轻易放弃追偿欠款的机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三、欠别人钱被拘留属于什么拘留行为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规,对于这类情形,一般视为司法拘留。所谓司法拘留,乃是由人民法院为确保审判程序得以顺利开展,针对那些严重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者,实施的一种短期内剥夺人身自由权利的强制性惩戒手段。关于欠债不还这一问题,系属民事纠纷范畴。若经相关法院作出判决,而债务人却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故意延误甚至拒绝支付,情节恶劣者,则有可能涉嫌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名。在此情况下,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尽管司法拘留属于一种强制性的惩戒手段,但它并非刑事处罚。在遭受拘留之后,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尽速履行还款责任,以免引发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若您在借贷中欠款未还被起诉,房产是否司法拍卖受多种因素影响。若您未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会评估您的财务状况。若您无其他可执行资产或房产价值足够抵债,且房产非法律禁止执行,则该房产可能被拍卖。依据《民事诉讼法》,法院有权拍卖被执行人财产,但需保留必要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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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形式不同拍卖采取公开的形式,以竞争的方式当场成交,而变卖则可直接交商业部门收购或代为出售
⑤标的范围不同拍卖的财产既适用于动产又适用于不动产;既适用于一般的财产,也适用于特殊价值的财产对不动产的变卖和具有特殊价值财产的变卖,大多数国家均对其作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在强制拍卖中,拍卖的范围比变卖更广,其地位也比变卖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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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程序公开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布拍卖起叫价;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竞相应价或加价,其最后应出最高价(或加价)者即为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相当于地价总额的10%的定金;竞得人按规定期限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拍卖和招标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招标与拍卖的区别是什么如果说拍卖与招标有什么本质的区别的话,那么通俗地说,当一方要买,而多方争着卖时,买方根据一定的条件选择一个卖方的交易叫招标,招标方式可使买方的效益最大化。而当一方想卖,而多方争着买,卖方按价高者得的原则选择一个买方的交易叫作拍卖,拍卖方式可使卖方的效益最大化。此外,招标与拍卖还有以下几点不同;
1、拍卖的最大特点是价高者得,即将物品或财产权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而招标最大的特点却是购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要价最低(但不低于成本价)的人的货物或服务。
2、拍卖时,竞买人一般可以多次出价(采用密封递价方式拍卖时,只可出一次价,但这种拍卖方式很少用),而招标时投标人却只能报一次价。
3、拍卖时的出价是公开的,在拍卖会场上的所有人都能当场知道每个竞买人得出价(密封递价方式拍卖时除外)。而招标时,每个投标人得出价都是保密的,只有在开标时才知道。
4、招投标法规定,当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而拍卖却不同,《拍卖法》规定,非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拍卖活动,拍卖人不得在其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和财产权利。
5、招标可分为邀请投标和公开招标,而拍卖只能是公开拍卖。
6、拍卖是以价格为最大约束的,只要长出的价格是最高的,就卖给他,而不考虑其他的因素。招标除了价格的因素外,还要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条件,否则出价再合招标人的意,也可能落标。
7、从合同订立的角度来讲,拍卖人的叫价和竞卖人的叫价或应价,均为要约引诱,不是要约本身。但投标人的报价,除另有约定外,其均视为要约,不能随便撤销或更换。
8、招标要有五个以上(单数)成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交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而拍卖时,一位拍卖师就可以根据最高叫价或应价当场宣布成交,确定买受人。
9、招标是根据于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而进行的,拍卖是根据199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而进行的。要特别指出是,在拍卖中的一种方式比较特别,那就是“密封递价拍卖”,这种方式与其他的拍卖方式相比,它与招标有更多的相似之处,如:只能报一次价,报价时竞买人之间彼此不知道他人的报价,这是与招标相结合的一种拍卖方式,但这种方式不利于竞争的最大化,因此比较少用。从上面描述中我们可以知道,招标与拍卖虽然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不能随意混用。政府采购是典型的招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则是典型的拍卖。现在有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规避法律法规的约束,故意混淆拍卖与招标的概念,将拍卖行为说成是招标,如所谓的房屋招租,看似招标,实际上就是房屋使用权的拍卖。在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常有招标、拍卖的说法,其实,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不可以用招标的形式进行的,因为土地出让是一方要卖,多方争着买的交易形式,这就是拍卖。准确地说,所谓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其实是采用“密封递价拍卖”的方式进行拍卖。所以,管理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不应该有招标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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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拍卖和司法拍卖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拍卖和司法拍卖的区别是:拍卖主体不同、拍卖基础不同以及强制力不同。我国的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财产,在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依法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卖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并用所得金额清偿债务的执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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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和拍卖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招标与拍卖的区别是什么如果说拍卖与招标有什么本质的区别的话,那么通俗地说,当一方要买,而多方争着卖时,买方根据一定的条件选择一个卖方的交易叫招标,招标方式可使买方的效益最大化。而当一方想卖,而多方争着买,卖方按价高者得的原则选择一个买方的交易叫作拍卖,拍卖方式可使卖方的效益最大化。此外,招标与拍卖还有以下几点不同;
1、拍卖的最大特点是价高者得,即将物品或财产权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而招标最大的特点却是购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要价最低(但不低于成本价)的人的货物或服务。
2、拍卖时,竞买人一般可以多次出价(采用密封递价方式拍卖时,只可出一次价,但这种拍卖方式很少用),而招标时投标人却只能报一次价。
3、拍卖时的出价是公开的,在拍卖会场上的所有人都能当场知道每个竞买人得出价(密封递价方式拍卖时除外)。而招标时,每个投标人得出价都是保密的,只有在开标时才知道。
4、招投标法规定,当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而拍卖却不同,《拍卖法》规定,非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拍卖活动,拍卖人不得在其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和财产权利。
5、招标可分为邀请投标和公开招标,而拍卖只能是公开拍卖。
6、拍卖是以价格为最大约束的,只要长出的价格是最高的,就卖给他,而不考虑其他的因素。招标除了价格的因素外,还要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条件,否则出价再合招标人的意,也可能落标。
7、从合同订立的角度来讲,拍卖人的叫价和竞卖人的叫价或应价,均为要约引诱,不是要约本身。但投标人的报价,除另有约定外,其均视为要约,不能随便撤销或更换。
8、招标要有五个以上(单数)成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交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而拍卖时,一位拍卖师就可以根据最高叫价或应价当场宣布成交,确定买受人。
9、招标是根据于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而进行的,拍卖是根据199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而进行的。要特别指出是,在拍卖中的一种方式比较特别,那就是“密封递价拍卖”,这种方式与其他的拍卖方式相比,它与招标有更多的相似之处,如:只能报一次价,报价时竞买人之间彼此不知道他人的报价,这是与招标相结合的一种拍卖方式,但这种方式不利于竞争的最大化,因此比较少用。从上面描述中我们可以知道,招标与拍卖虽然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不能随意混用。政府采购是典型的招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则是典型的拍卖。现在有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规避法律法规的约束,故意混淆拍卖与招标的概念,将拍卖行为说成是招标,如所谓的房屋招租,看似招标,实际上就是房屋使用权的拍卖。在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常有招标、拍卖的说法,其实,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不可以用招标的形式进行的,因为土地出让是一方要卖,多方争着买的交易形式,这就是拍卖。准确地说,所谓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其实是采用“密封递价拍卖”的方式进行拍卖。所以,管理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不应该有招标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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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被起诉按揭房会被拍卖吗
不会。如果对方提起诉讼并判决偿还欠款,在法院确定的履行期限内没有履行的话,对方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但是,由于房屋属于按揭房且贷款没有偿还完毕,银行对房屋享有抵押权,法院仅能查封该房屋,只有等到贷款还清,银行解除抵押之后,法院才能对房屋采取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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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房产拍卖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屋拍卖流程: 产权人或有权机关委托——勘测评估——与拍卖公司签署委托合同——公告拍卖信息——拍卖登记——交纳保证金,取得竞拍人资格——参加拍卖——成交——支付房款——办理产权证——交房 二、房地产拍卖规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体现在,一是拍卖程序要合法。拍卖人和委托人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拍卖事宜。二是拍卖物的要合法。拍卖人在接受拍卖委托时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拍卖标的和物的产权证明。 (2)报价最高者应买的原则。房地产拍卖的买受人必须是报价最高者。 (3)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人民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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