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借款人可以由谁担当
共同借款人的选择范围通常包括:
1.婚姻伴侣: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内,对于家庭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婚姻伴侣既可以成为共同借款人。
2.具备亲属身份者:例如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姐妹等诸多亲近之人,当他们共同参与借款事项或者对借款负有连带责任的情境之下。
3.商业合作伙伴:在共同推进项目运行过程中,因资金需求而进行的借款。
4.熟悉的朋友:在彼此达成共识且愿意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背景条件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共同借款人选择通常有四种:婚姻伴侣,对家庭共同债务负责;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共同借款或承担连带责任;商业伙伴,为共同项目借款;以及信任的朋友,双方共识共同还款。
二、共同借款人只起诉一个
共同借款人同样承担着借款人的责任与义务。
在涉及共同借款的情况下,各个债务人应按照事先明确约定或公正裁决的比例来承担各自的义务;
若未能明确划分份额,则视为各债务人所占份额均等。
然而,作为债权人,有权选择向任一位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及相关法律责任,并申请其全额偿还债务。
在此之后,该债务人可依法向其他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债务人进行追索。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三、共同借款人被起诉了一般会怎么判
在共同借款人遭遇诉讼之后,所产生的判决结果往往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首要关键在于探究借款合同的具体细节约定,比如借款额度、还贷期限以及利息计算等等方面的内容。其次,我们需要对出借人所提供的证据进行严谨的审查,以确定这些证据是否足以证实借款行为的真实性及其与共同借款的共识。若证据确凿无误,那么共同借款人通常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然而,倘若其中某一方能用足够的证据表明其并非实际的借款人,或是涉及到了法定的免责情由,诸如受到欺骗、威胁等情况,可能有助于减轻乃至豁免他们应尽的义务。总的说来,法院对于此类事例做出判决时,必须全面审视所有证据并依据法律规定才能做出判断,且并无固定的处理方式与准则可供参照。
共同借款人选择通常有四种:婚姻伴侣,对家庭共同债务负责;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共同借款或承担连带责任;商业伙伴,为共同项目借款;以及信任的朋友,双方共识共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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