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妇的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时,某一方所欠下的债务所产生的利息如何计算,这主要依赖于多方面的考虑因素。
首先我们需要对该债务进行定性分析,即判断它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亦或只是由其中一人所背负的债务。若被认定为是前者,那么利息的计算往往遵循着双方事先的协议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倘若双方并无关于利息的任何约定,依据当时实施的相关法律,若在借款期限内并未有任何关于利息的相关说明,那么可以理解为你方未就该笔借款支付利息的事实。但是,倘若借款已经到期却仍然未能偿还,债权人有权主张收取逾期利息,此时法院将会依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应该支付多少利息。
至于后者——个人债务,利息的计算方式也类似地,先是观察当事人之间有无提前协商过利息问题。假如并无约定,那么债权人如要在法庭上提出利息诉讼请求,法院则会参考当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准来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婚姻关系存续中,一方债务利息计算依据债务性质。共同债务按协议或法律定,无约则视情况,到期未还债权人可索逾期利息。个人债务亦然,先查约定,无则法院参考市场利率判决利息。
二、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除去法律明确规定可予以分割的财富之外,其他情况下通常不允许进行财产分割:
首先是当一方采取了严重损害夫妻共有财产利益的行为时,比如,非法藏匿、转移、出售、毁坏夫妻共有的财物,或捏造虚假的夫妻共同债务等等;
其次,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中,某一方承担着法定的扶养责任的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救治,而另一配偶却拒绝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三、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的债务归属判断上,必须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全面考虑。总的来说,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通常被认为是他们共同负责处理。如果这些债务是为了实现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共同开展业务活动而产生的,那么它们通常会被确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然而,如果一方当事人借取的债务远超过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金额,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表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否则它将被视为个人债务。除此之外,当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达成协议并明确规定其所有权归各自所有时,任何一方在外面所欠下的债务,只要相对方知晓这个约定,就应该用他或她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婚姻关系存续中,一方债务利息计算依据债务性质。共同债务按协议或法律定,无约则视情况,到期未还债权人可索逾期利息。个人债务亦然,先查约定,无则法院参考市场利率判决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