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一方产生的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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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后,通常来说,如果一方的债务没有影响到另一方的生活和工作,那么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要是债务不只是家庭的共同生活费用,或者是为了共同的事业努力所需,或者是基于夫妻的共识决策而产生的,那么另一方可能还是需要承担责任。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超出了家庭的常规需求,那就不能被视为共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夫妻离婚后一方产生的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吗

一、夫妻离婚后一方产生的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吗

夫妇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若其中一方所负担的债务并未严重到影响另一方正常生活或工作的程度,通常情况下另一方无需对此类债务具有任何责任。

然而,倘若该笔负债并非仅仅因发生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家庭共同生活费用支出所造成,或是因为二人共同努力维持的生活和生产事业所需资金,又或者是依据了这对夫妇相互达成共识而作出的决定所累积的债务,那么即便离婚已成事实,另一方仍然有可能被施加法律职责去承兑此笔债务。总的来说,离婚后,若某一方出于个人名义,且其债务数额超过了家庭常规生活所需的范畴,那么这类债务便不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另一方也无需为此承担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后,一般情况,若一方债务未影响另一方生活工作,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债务不仅是家庭共同生活费用,或为共同努力的事业所需,或基于夫妻共识决策所产生,另一方可能仍需承担。若一方个人名义债务超出家庭常规需求,则不视为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归哪方

夫妇在离婚之后,关于孩子的归属问题应依据具体情形来决定:

1、若子女尚未年满两周岁,原则上将以母亲抚养为主导,但若有证据证实母亲离家出走或者身患重病无法照料自己以及存在吸食毒品等严重不良嗜好,那么父亲也可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2、若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并且父母双方对此未能达成共识,则需要交由法院进行裁决,力求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更好的环境。

在双方条件基本相当的前提下,法院通常会做出有利于母方抚养的判决;

3、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考虑充分听取他们的个人意愿并尊重其选择,简而言之就是孩子们希望跟随谁生活,法院便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该位当事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夫妻离婚后还迁房怎么判

在正常的离婚案件中,拆迁安置房在产权分配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处理。若是在离婚过程中所涉及的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资产,那么根据当事人本身的意愿、财产分配规则以及特别考虑到保护未成年人和女性这两类特定对象的权益等多种因素进行分割处理往往最为合适。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有多种途径可以选择来决定这类房产应该如何分配:第一种是实物分割,即将房屋作为实物的形式直接分配给某一方;第二种是作价补偿,让获得房屋所有权的那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第三种是通过变价分割的方法,即将房屋出售后再将所得款项进行分配。但是,如果在离婚案中拆迁安置房被确认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该房产在离婚时仍然属于该方所有。然而,考虑到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最终所作出的判决也是各具差异性的。

离婚后,一般情况,若一方债务未影响另一方生活工作,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债务不仅是家庭共同生活费用,或为共同努力的事业所需,或基于夫妻共识决策所产生,另一方可能仍需承担。若一方个人名义债务超出家庭常规需求,则不视为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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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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