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取保候审注意事项和细节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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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常用的司法手段。在申请取保候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只能由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律师提出申请。 2.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申请书、保证人证明或保证金等材料。 3.申请人需要明确合理的理由,例如重病、孕妇等特殊情况。 总之,在申请取保候审时,需要仔细准备材料,并明确合理的理由,以提高申请成功的概率。
如何申请取保候审注意事项和细节

一、如何申请取保候审注意事项和细节

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的司法手段被广泛采用。为了确保您的取保候审申请能够顺利通过并获得批准,请特别留意以下几点重要的注意事项及详细的操作步骤:

首先,我们应清晰地了解到,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下,只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才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为确保申请的规范性与有效性,我们需要准备齐全相关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精心书写的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保证人相关证明文件,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物证

再次,申请人还需在申请中准确阐述能够构成取保候审的合理理由,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生理上患有严重疾病,导致其日常生活必须家人照顾,无法独立生活;又如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由于其特殊身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常用司法手段。申请时,需注意:仅限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律师提出;备齐申请书、保证人证明或保证金等;明确合理理由,如重病、孕妇等特殊情况。

二、如何申请取保候审条件

取保候审所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首先,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罪行;

其次,倘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者其身体存在严重疾病以至于无法自我照顾,或者其身怀六甲,亦或是正处于哺乳期并亲自喂养婴儿,这些情况都使得对其实施取保候审行为不会对社会造成过度危险;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为羁押期已满,且相关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亦需对其施行取保候审。

以缴纳保证金的方式获取取保候审资格时,必须向司法部门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然而,假设犯罪嫌疑人选择以提供保证人作为取保方式,即无需额外缴纳保证金费用。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如何申请取保候审律师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审批的具体程序如下所示: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其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在提出申请之时,申请人应向负责办理该案的司法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前者须满足与本案无关、拥有履行保证责任的能力等规定条件;后者则由司法机关依据个案情况加以确定。收到申请之后,司法机关将会在预先设定的期限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如果批准了取保候审请求的话,司法机关会开具相应的决定书,并对获得取保候审许可的人员进行相关告知和监管工作;反之,若是拒绝了申请,也会详细说明不予批准的原因。值得一提的是,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主要取决于事件的具体性质以及被告人身处的法律风险程度等多方面考量。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常用司法手段。申请时,需注意:仅限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律师提出;备齐申请书、保证人证明或保证金等;明确合理理由,如重病、孕妇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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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房注意房款约定
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物业费不能乱涨价
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商品房收房时出现物业费涨价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
3、注意物业费可以按月交
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4、注意缴纳契税签协议
根据规定,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开发商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对于按揭买房的业主,在房屋权属证书未办下来之前,开发商要为其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若业主入住后不能及时缴纳产权办理时应缴纳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会造成房产证迟延办理或不能办理。而业主之所以不愿意在入住时缴纳这些费用,是怕开发商挪用。
对此问题,解决办法是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契税缴纳协议书》,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5、注意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6、建议业主集体收楼
鉴于购房人专业知识的匮乏,建议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集体收楼,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指导协助,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主体知识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促使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问题做约定。
7、注意遇配套问题先收房
针对不同的房屋问题,开发商承担的责任有区别:房屋主体有质量问题要承担退房责任,若是掉灰、裂缝等问题,开发商要修补。如果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配套设施、空气质量不合格等,购房人可先收房,然后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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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业主买房是为了投资,迟延收房会造成其收租金的损失。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建议购房人做比较,如果租金的损失较大,建议先接收房,等把房子按照既定的计划出租后,再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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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3、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另外,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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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及细节
房屋装修合同须知事项及关键细节 签署房屋装修合同时,需关注以下关键细节: 1.核实装饰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防止欺诈行为。 2.考察保修期限及责任方承担义务是否明确。 3.审视合同文件中关于装修工程要求、竣工日期及监理和质量检验员到场时间、次数的明确规定,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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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你好,我家今年刚买的房子,现在要装修,找好了装修团队,请问一下要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及细节有哪些?
[律师回复] 在签订装修合同之前,业主首先应该对装修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核。一个从事装修行业的正规企业必须拥有营业执照,并且在其营业执照的“主营”和“附营”项目中,标注有“装饰工程”“家庭装修”等经营项目。此外,业主还需要审核装修公司的施工资质。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挑选装修公司时没必要对其资质档次做过高要求,选择那些具备相关资质的装修公司就可以,因为装修公司资质档次的高低并不能完全代表其施工水平。
二、确定承包方式
这种承包方式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写清包与不包的内容;双方的权责清楚,避免内容遗漏,权责不明而引发纠纷。
三、明确化预算
施工预算项目是否齐全;每个项目的材料是否写明材质、等级、品牌、计量方法;合同中应当明确竣工后的决算按实计算;消费者应当主动提出使用在行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居室装饰装修示范合同;合同语句清晰、明确、无歧义。
四、保存详细的设计样图
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对照。
五、敲定施工工期
在装修合同中应该对施工工期做详细约定,以便按时收房。
六、增减项目不马虎
在家庭居室装饰中,装饰内容、材料变化是常有的事,因此台同中不存在“一口价”和“闭口合同”,因此要事先讲清楚;要签订补充协议,防止口说无凭。允许通常材料变化,其费用浮动在10%左右,工程结束时工程总价上下浮动一般不超过15%。开工、竣工日期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在合同中必须写明,并严格遵守,因为它涉及违约责任的认定。在实际装修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增减项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则需对此做出详细规定。
七、合同条款须细化
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家装市场都有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一些消费者往往因这些合同文本很正规,便不关注其条款细节,匆忙签字。殊不知,这样的合同文本也容易被装修公司设下陷阱。例如,装修公司会剔除其中对自己不利的条款,模糊其应履行的义务。业主与其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后,一旦装修工程出现问题,很难维权。因此,要求装修公司细化合同条款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八、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须详细说明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是涉及装饰质量和工程款项的重大问题。所以无论是包工包料还是清包工都应在台同附件的材料清单上详细写上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在甲方供的料单上还应明确写上材料送达地点和时间。
九、水、电改造收费要弄清
如果商家签订合同时,以水、电改造需按照实际发生量计费,而不计入装修预算,并且不向消费者明示材料和工程单位价格,这方面一定要注意,明确收费才能避免待施工后随意要价。
十、保修条款不可少(房屋装修)
电器可保修,房屋装修也不例外。因此事先必须约定保修条款,并在装修工程验收之后,一定要保留《工程保修单》。不少公司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一、付款方式事先定
装修款如何支付,这也必须事先约定。据了解,在一些内地城市的装修合同中规定,装修合同一经签订,消费者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之后,消费者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专家表示,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消费者就已经向装修公司交了90%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修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应把首付压到30%,而其余的则按工程进度支付。

二、验收后再结算余款
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会找种种理由要求消费者提前支付余款,对此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等到装修验收后再结算余款。对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及时要求装修公司维修或重做。

三、合同签订要合法
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四、装修污染要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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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装修合同需要注意的4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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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不规范的装饰公司往往以低廉的报价吸引市民,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层层加码,导致装修费用“低开高走”,严重超标。其中猫腻就在于,装饰公司在报价中少算工程量、少算材料支出,或者故意漏报必需的项目,如少算电位数量等。等到进入施工阶段中,这些少算的部分不断浮出水面,业主也只好乖乖地掏钱。而事实上,这些隐藏项目通过专业的测算是完全可以在施工前计算得到,并非是不可控因素。所以,为了防止装饰公司“低开高走”蒙骗消费者,在签合同时不要忘了约定有关预算与结算的浮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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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及细节有哪些
签订装修合同时,应关注工程期限、款项支付方式、增减项目处理、争议解决方式、保修条款以及监理和质量检测人员到场细节。例如,对于100平米两居室简单装修,通常工期约35天,款项支付分阶段进行,并明确处理额外项目的办法。同时,确保有明确的保修条款和监理人员的到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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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现在买的房子马上要交房了,准备去验房。不知道一般情况下验房注意事项及细节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一、注意开发商不做节能
大量验房后,不少楼盘少做节能措施或者根本不做。苏州是冬冷夏热地区,要做到节能标准的50%要求。其中,外墙是要做保温层的,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7层以上的平开窗等玻璃,是要做安全玻璃的(钢化、夹胶等)。此外,还要注意型材的标准,尤其是壁后。
二、飘窗好看水难防
飘窗目前越来越普遍,也受到不少市民的喜欢。飘窗、卫生间、厨房等地方,是极容易渗水的地方,但厨房和卫生间可以通过盛水试验的方法来检查,飘窗则很难,只能在下了大雨后去检查是否有水迹,如果有,一定要查找深层次原因。
三、开裂空鼓敲一敲
空鼓在验房中是最常见的现象,有些地方上目测就看出已经开裂,松动,有些地方需要用空鼓锤 轻轻的敲水泥地面和墙面来判断是否空鼓。表层脱落的现象在建筑工程上被称为找平层水泥地面空鼓和开裂。房间地面在做找平层时,如果基层清理不干净,沙子和水泥的配比不当,而工程收尾时收光处理又不好,后期的养护不到位等就很容易出现空鼓开裂现象。墙地面的空鼓,开裂主要表现在表面粗糙、不坚实.空鼓锤一敲,空洞声特别明显.严重的部位还会出现松动或表层脱落等。
四、量一量护拦高度够不够
在验房过程中,阳台护栏高度实测不足1.05米。护栏高度不达标在苏州很普遍,这也反应了开发商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不够。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中明确规定: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米,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刘1.10米。阳台栏杆应有防护
措施。阳台等护栏设计主要为了防止儿童攀登,保障家中儿童的安全。儿童通常比较活泼好动
,有时候会趴在栏杆上玩耍,所以护栏高度一定要严格达到标准 .
五、谨防顶层结构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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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观察墙体是否裂缝
在验房时和装修前,对各种裂缝不能忽视。裂缝主要有收缩裂缝、贯穿性裂缝、温度裂缝和结构裂缝四大类。有的裂缝在验房前能看出来,有的要等几天才能看出来。一旦装修完成,再发现裂缝就很难处理了,也处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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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二手房时候需要注意什么细节
[律师回复] 1、了解该套“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2、了解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3、了解所购“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4、了解购买“二手房”的程序。购买“二手房”买卖双方必须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
5、了解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常常口头向客户保证,屋内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器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客户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狼藉不堪,而业主承诺的空调、热水器更是不见踪影。
6、付款方式。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一个个环节。比如,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标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或中介公司等。
7、交房时间。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还应该明确注明房屋交验时间是在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另外,双方的其他约定也需在合同中注明。
8、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时最好清楚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这样可大大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悔约责任、违约金款项、逾期付款责任、滞纳金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况等。
劳动法对公司辞退员工时的细节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动法对公司辞退员工时的细节和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企业对员工的辞退是合法的话,至4需要支付其工资,如果企业对员工的辞退不合法的话,则不仅需要支付其工资还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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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违法法律法规,
2,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
3,已向劳动者进行公示;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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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
二、关于合同的内容
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劳动者越有益。
三、关于试用期
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随意的离开企业,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企业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企业提供给劳动者的工资都比较低,福利也没有正式员工好。有些企业为了不履行合同义务,会在试用期内找一些借口解雇劳动者,在这个时候一定要为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
四、要明确工资类型
首先要明确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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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指“四险”和“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六、要明确双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违约责任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违约责任中应该包括双方的责任,有些合同只规定了劳动者违约的责任,对企业的责任只字不提,这违反了订立合同中的公平原则。员工应该与企业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
七、关于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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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及细节有哪些
签订装修合同时,应关注工程期限、款项支付方式、增减项目处理、争议解决方式、保修条款以及监理和质量检测人员到场细节。例如,对于100平米两居室简单装修,通常工期约35天,款项支付分阶段进行,并明确处理额外项目的办法。同时,确保有明确的保修条款和监理人员的到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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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妈妈考虑我哥快要结婚了,想给他先购买一套二手房子居住到,等他们以后有钱了再去购买新房子,我怕我妈被坑了,在南昌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细节?
[律师回复]
一、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如占用屋顶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等,阳台是否是业主自己封闭的,这涉及到面积如何计算的问题。
二、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房内的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验量一下房屋内从墙角到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三、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脱皮等明显的问题。
四、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设施。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台的节目;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尴尬;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了天然气;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五、了解装修的状况。原房屋是否已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了解住宅的内部结构图,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装修。
六、物业管理的水平。水、电、煤、暖的费用如何收取,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交;三表是否出户;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观察公共楼道的整洁程度及布局;小区是否封闭;保安水平怎样,观察一下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责任心;小区绿化工作如何;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七、了解往后居住的费用。水、电、煤、暖的价格;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车位的费用。
八、旧房的历史。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如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九、邻居的组合。好邻居会让你生活愉快。在不同的时间去社区内看人来人往,通过衣着和生活规律判断人的社会层次;拜访上、下、左、右的邻居,了解他们在此居住是否顺心;与居委会或者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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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注意哪些细节?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以及还有执行立案的条件,执行案件的费用,只有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获得法院受理,在申请时也需要先提交申请书,再者就是案件的证明材料,法院在受理之后才能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遇到申请强制执行注意哪些细节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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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医疗事故调解的时候要注意哪些细节
[律师回复] 哪些属于医疗责任事故,医疗事故调解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一、哪些属于医疗责任事故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 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6、不认真执行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7、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 8、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 9、中医人员不懂西医知识擅用西药西医疗法或西医人员不懂中医知识擅用中药中医疗法。 二、医疗事故调解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在与医院方面进行协调的过程中,病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生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处长部门报告,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第二,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病人及其家属可以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这是病人的法定权利。 第三,某些医疗机构无权自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 第四,发行医疗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查处封病例、有关物证和原始材料。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第五,在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中,对死亡原因不明确的,应当进行尸体解剖。 第六,病人方面可以与医院方面协商经济赔偿费数额。 第七,病人可以不与医院方面协商,直接向当地人民。
签订仓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哪些细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仓储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主体方面 (一)保管人的资格 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所以在签订仓储合同之前,一定要查明保管人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 (二)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情况 当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时,存货人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主要注意以下两点: 1、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授权权限、期间,并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 2、代理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代订仓储合同,凡是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合同的,将因无权代理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仓储物 (一)仓储物是否违法 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 (二)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 1、由于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委托储存保管的货物,对于存货人来说,无论其为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均具有特定的用途,保管人不但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损毁,而且在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约定将原物及其孳息交还存货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对货物的品种或品名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 2、货物的数量依据保管人的存储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算;货物的质量应使用国家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标明,如货物有保质期的,也应一并说明;货物的包装由存货人负责,有国家或者专业包装标准的,执行规定标准,没有有关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约定。 (三)仓储物的验收内容、出入库手续、时间及运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通常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无需开箱拆捆即直观可见的质量情况,项目主要有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等;二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者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三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验收。验收方法有全验和按比例抽验两种,具体采用哪种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合同中要注意明确仓储物的出入库手续的办理方法,双方当事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在没有存货方在场的情况下,仓储物的出库应当与存货人原指定的第三者办理,不能直接与仓储物的买方办理。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仓储物验收的时间与仓储物实际入库的时间应尽量缩短,对易发生变质的仓储物,更应注意验收时间。须注明超过验收时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人负责。仓储物验收期限,自仓储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政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3、合同中还要约定仓储物在出库后是由存货人来运输还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若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的,要明确仓储物的运输方式,是公路、铁路还是水路运输,抑或是所有运输方式都可以,并且还可以约定出库后几日内送达目的地。 (四)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的执行原则。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可以商定在保证运输和存储安全的前提下由双方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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