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出来
刑事拘留的起始时间自公安机关正式向犯罪嫌疑人宣告刑事拘留之日起算。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直接管辖的案件侦查过程中,若遭遇特定法定紧急情况,应对现行违法者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酌情采取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之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场合,必须向当事人出具书面逮捕令。拘留完成之后应当立即将拘留对象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妨碍侦查工作进行的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亲属。当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后,公安机关应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自公安机关宣告起算,是侦查中遇紧急情况对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执行逮捕须有逮捕令,拘留后应24小时内送看守所并通知家属,除非特殊情形。
二、刑事拘留逮捕了多久才开庭
针对刑案相关拘留与逮捕令颁发后直至开庭审判所需的时间问题,总体来说,通常会持续约两个月的时间段。
然而,一旦逮捕令生效,若案件无法按期处理结束,亲被告人均应获得释出。
对于那些被告人病情需要继续查证及审理的情况,相关部门或可使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两种具体方式来替代现行羁押状态。
另外,被捕公民在失去自由并被送入监狱之后,人民检察院同样负有视必要情况对其羁押期限予以审查的责任,一旦认定其无需再承受牢狱之苦,检察院有权提出释放建议或者申请更改已执行的限制性措施。
并且,有关机关必须在收到此类请求后的最晚期限为十日内,向人民检察院反馈处理此事的最终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三、刑事拘留逮捕后能办理取保候审吗
在刑事拘留及逮捕案情阶段之后,原则上是允许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然而需要严格遵循特定的标准与条件。被指控犯罪的个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者辩护律师都有权申请进行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再次,如果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那么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即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申请人应当向具有相应权限的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或者线索。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刑事拘留自公安机关宣告起算,是侦查中遇紧急情况对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执行逮捕须有逮捕令,拘留后应24小时内送看守所并通知家属,除非特殊情形。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