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是在哪执行
针对触犯刑法而遭到拘留的案件,通常由看守所负责执行。看守所乃是专门关押依法被捕或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之所在机构。
根据我国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某位已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则应于拘留期限内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该申请的提交时间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其审查批准申请的提交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触犯刑法而被拘留的案件,看守所负责执行看管。看守所是拘留涉嫌犯罪人员的专门机构。我国公安部门规定,若需对拘留者实施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内3天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特定情况下,申请提交时间可延长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交时间可延长至30天。
二、刑事拘留期满后会放人吗,怎么规定
实际上,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后予以释放的原因通常有两个方面,其一为经调查核实后认定当事人并不构罪,或是证据存疑无法证实其违法行为;
而另一个可能的原因则是在法律专家——刑事律师的协助之下,采取了更为灵活宽松的替代性措施,例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的制度。
然而,除了以上列举的两种情况之外,大部分的被拘者将面临被强制转捕并继续羁押于看守所之中的命运。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多少天能判刑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刑事拘留不仅仅是一项法律上的强制执行措施,其本身并非是刑罚宣告的必然阶段或者期限。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实施期不应超出37天的法定范围。然而,自刑事拘留开始直至刑罚宣告的这段时间,会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例如事件的复杂程度以及相关证据收集投入的时间和金钱等等。在许多事件中,对于简单的事件而言,在经过短短数个月份的时间后就能够得到判决,而相对复杂的事件则需要更多的时间,甚至超过这个期限。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当中,包括调查取证、审查起诉以及最终的法庭审判在内的各个环节,都是具有各自法定的期限和相应的操作规范流程的。一般来说,对于调查取证这个环节,处理时间通常在2至7个月之间;审查起诉的过程大概在一个月至大约半年半不等;最后的法庭审理阶段时间长短不一,但通常应该在2至3个月之内完成。然而,即使在这些通常的期限内,如果发生某些特殊情况,那么这些期限也有可能被适当延长。因此,我们不能人为地给出从刑事拘留开始直到刑罚量宣告结束所需的确切天数。
对于触犯刑法而被拘留的案件,看守所负责执行看管。看守所是拘留涉嫌犯罪人员的专门机构。我国公安部门规定,若需对拘留者实施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内3天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特定情况下,申请提交时间可延长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交时间可延长至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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