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挪用资金罪主体单位认定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担任职务的工作人员。此处所称的“单位”,通常是指依照法定程序设立,拥有一定的组织架构和财产基础,能够以自身名义开展各类民事、经济活动并且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实体组织。在确定主体单位时,关键在于考察该单位是否取得了法人资格,抑或是虽然尚未取得法人资格,但是经过了正式注册和登记,被视为合法存在的组织。例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只需达到单位所应具备的组织性、独立性等基本特征,那么其内部员工亦有可能成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挪用资金罪主体通常是公司、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所谓单位,是指依法设立、有组织架构和财产,能独立进行民事经济活动并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确认单位主体资格,要看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或合法注册。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只要符合组织性、独立性要求,员工也可能构成犯罪主体。
二、挪用资金罪会有什么刑罚
1.对于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标准,需要依据犯罪情节进行深入剖析,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较为恶劣者将面临从重处罚。
2.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员,借助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将其所在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对于此类行为,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挪用金额巨大,则需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资金罪归公安还是监委
关于挪用资金罪事例的管辖权问题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
挪用资金罪的定义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从业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将挪用所得的资金借予他人使用的违法行为。
然而,若涉及到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担任公职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任职的人员实施的挪用资金行为,则可能会由监察委员会行使管辖权。
总的来说,对于此类事例的管辖权归属,需要依据犯罪主体的身份及其所处的具体环境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定。
挪用资金罪主体通常是公司、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所谓单位,是指依法设立、有组织架构和财产,能独立进行民事经济活动并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确认单位主体资格,要看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或合法注册。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只要符合组织性、独立性要求,员工也可能构成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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