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乃意欲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之违法犯罪行为,其成立通常须满足如下要件:
首先,行为人须在主观方面存有侵害他人身体健康之故意,此种故意既包括直接故意亦涵盖间接故意;
其中间接故意者,即行为人系明知自身行为将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损之结果,且对此种结果持放任态度或听之任之。
其次,行为人需在客观方面实际实施了对他人身体的侵害行为,此类行为既可表现为积极作为,亦可体现为消极不作为。而伤害行为的方式可谓五花八门,诸如殴打、刀砍、枪击等皆属常见。
最后,行为人所实施的伤害行为必须给他人身体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般而言,该损害程度需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侵害他人健康,要件包括:主观上故意损害健康,含直接及间接故意(明知损害结果而放任);客观上实施侵害行为,可为积极或消极作为;方式多样如殴打等;且须造成轻伤及以上损害。
二、什么情况下适用缓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要求,若被判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者能够满足同时存在如下条件,则可得到缓刑判决:
首先,其犯罪行为应属于情节轻微境况,其次,必须流露出真诚悔过之意,再次,必须确保缺乏再犯类似罪行的潜在风险,最后,不得判定缓刑将会给所住社区带来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针对未满十八岁的年轻人、处于孕期的女性以及年华已至75岁的长者,由于他们具备特殊身份与社会责任,故控方必须给予特别关注并在可能情形下给予缓刑判决。
此外,缓刑期间的犯罪者,虽已得到从宽处理,但所判之附加刑仍然需严格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告敲诈
敲诈勒索乃严重犯罪之一,其犯罪性质主要表现在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对受害者施加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产。在实践中,可依法追究敲诈勒索罪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类:首先,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或其他形式的胁迫;其次,行为人必须利用这种胁迫来逼迫受害者交付财物;最后,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为了成功地追究敲诈勒索罪,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书证、物证以及证人证言等。若您怀疑自身遭受了敲诈勒索,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法律援助,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问题错综复杂,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侵害他人健康,要件包括:主观上故意损害健康,含直接及间接故意(明知损害结果而放任);客观上实施侵害行为,可为积极或消极作为;方式多样如殴打等;且须造成轻伤及以上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