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卖毒品的勾当是什么罪
贩售毒品乃是一项极具严重性的触范法律之举,其行为构成了我们常说的“贩卖毒品罪”。此罪名所涵盖的范围包括明知是毒品却仍进行非法销售,或者以获取毒品作为目的而实施的非法收购行为。这类犯罪活动对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广大民众的身心健康均造成严重威胁。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贩卖毒品的行为,不论数量多寡,皆应依法追求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并施以刑事制裁。而关于贩卖毒品的刑罚量定,则需依据贩卖毒品种类、数量、情节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与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贩卖毒品是严重违法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涉及明知毒品而非法销售或非法收购以获取毒品。此行为严重威胁社会秩序与公众健康。法律对此零容忍,无论数量,均追究刑事责任。刑罚依据毒品种类、数量、情节等综合考量。
二、贩卖毒品的年龄限制是什么
对于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就应该对该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是指,依据国家刑事法律相关规定,违法者将会按照刑事法律的规定受到法律的惩罚,即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年龄则通常体现为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对其自身所做出的犯罪行为需要并应该达到怎样的年龄幵承担刑事责任。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已满16周岁的人违法犯罪,应当为之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人若是犯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害或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纵火罪以及爆炸罪和投毒罪等恶劣罪行,也应当为之承担刑事责任,反之则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最后,对于不满14周岁的人来说,不论他们从事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如果是年满14周岁及其超过的未成年人实施贩毒行为,那么这些人就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了。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贩卖毒品的惩罚轻重怎么判
贩卖毒品已被视为严重的刑事犯罪行径。对于此类行为,审判机关所判处的刑罚程度主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贩卖毒品的具体品种以及数量规模。例如,海洛因、冰毒等常见毒品,其贩卖数量的增加将直接导致刑罚的加重。其次,犯罪情节也是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包括是否属于累犯、是否为主犯、是否涉及到武装掩护等情况。此外,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亦是考量因素之一,例如是否在明知毒品的前提下进行贩卖活动,以及是否具有悔过自新的意愿与表现等等。通常而言,对于少量贩卖毒品的罪犯,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若贩卖数量较大,则可能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而对于贩卖数量特别巨大的罪犯,则可能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没收全部财产。
贩卖毒品是严重违法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涉及明知毒品而非法销售或非法收购以获取毒品。此行为严重威胁社会秩序与公众健康。法律对此零容忍,无论数量,均追究刑事责任。刑罚依据毒品种类、数量、情节等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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