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之后,犯罪嫌疑人仍然有可能面临频繁的传唤。这并非表示取保候审的流程已告终结,因为司法机关始终秉着严惩罪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原则,为全面调查案件真相、确保诉讼过程安全平稳地进行下去,将会依据案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隔时传唤。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条款,随时准备配合司法机关的传召令。司法机关对被定罪之人进行传唤乃是正常的执法程序,旨在深入了解案件进展、确认证据真实性或者确认相关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后,嫌疑人或面临多次传唤,此非程序终结。司法机关为严惩罪犯、查清案情,将按需传唤。被取保者须守法,随时应召。传唤系正常执法,旨在掌握案情、核实证据或确认事项。
二、取保候审后还要判刑吗
1、我们要明确本质上,取保候审其实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文规定的一种刑事法律强制措施。
具体来讲,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尚未被捕获或已经被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确保他们遵守相关程序,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至此,对他们实行非羁押或短期解除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手段。
2、然而,对于取保候审这一刑事法律措施,执行者却是公安机关。
实际上,当犯罪嫌疑人处于羁押期间时,最应认真思考并且最为值得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完成的任务便是尽全力争取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3、请注意,取保候审仅仅是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强制措施,它并不能代表着司法机关将会做出免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决定。
最终是否会面临牢狱之灾仍需等待司法机关经过进一步审理后给出判决才能揭晓。
然而,根据取保候审的基本条件来看,通常情况下能够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都是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的案件,因此大致可以得出判决结果也将相对适度宽松的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扣押物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这个法律程序期间,涉及到的扣押财物的相关处理规则往往根据实际情形作为决定性依据。
基本而言,如果取保候审期间所扣押的物品被证实与事例并无实质性的关联,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解除这项扣押行为,同时将扣押物归还给事务主体。
然而,若从调查的角度来看,这些财物被确认为与事例具有内在联系,此时扣押的财物便会随之纳入事例调查与审理的环节,随着事例的审理结束,由司法权威机构针对涉案财物作出正式而明确的处理判决。
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辩护律师都有权利向负责办理此案的执法机构提出解除扣押或要求返还与事例无关的财物的请求。
倘若对于财物的处理结果持有异议,他们还有权依法进行申诉。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处理流程及结果往往需要结合事例的性质、证据等多个层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取保候审后,嫌疑人或面临多次传唤,此非程序终结。司法机关为严惩罪犯、查清案情,将按需传唤。被取保者须守法,随时应召。传唤系正常执法,旨在掌握案情、核实证据或确认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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