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可以投案吗
在取保候审这段时期内,行为人是拥有投案自首的权利与机会的。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取保候审宣告了案件进程中的某一阶段暂时告一段落,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彻底终结或不再需要行为人继续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及配合案件的深入审查和审判程序。在此期间倘若行为人能够主动投案坦白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且对罪行作出真实而全面的陈述,那么这样的行动或许将对案件的后续处理乃至最终的量刑判定产生积极且有益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仍有投案自首的权利。取保候审仅表示案件某阶段暂停,未终结,行为人仍需履行法律义务并配合审查审判。若行为人能主动投案,坦白罪行并全面陈述,将对案件后续处理及量刑判定产生积极影响。
二、取保候审后可以到外省吗
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的被告而言,他们确实可以前往其他省市进行活动,但这必须获得执法机构的许可。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其定义是从侦查、起诉乃至审判等各个环节来看,对于那些已被刑事追诉但尚未受刑事羁押的人员,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理程序,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须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此确保这些人员能够随时听候传唤。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所有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有义务遵守以下原则:未经执法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因此,我们能够明确得知,取保候审可以到外省但是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能实现。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三个月内要有侦查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中实施的其中一项强制性举措。依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该制度实行有效期限上限不可超越十二个月的规定。自取保候审结束之日起,侦查机关务必在三个月以内持续推进侦查进程。在整个过程中,侦查机构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搜集重要证据以展示事例实际情况。面对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他们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例如,倘若未获得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境或离开所在城市、县级行政区;倘若地址、工作岗位与联络方式发生显著变化,须于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执行机关并详细报告相关情况等等。若侦查组织发现在遵守上述规定方面,被取保候审者有任何违反之处,那么执行机关有权没收其已经提交的全部或部分担保金,并且根据具体情节,对立案人、被告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要求其写下深刻反省书,重新缴纳担保金,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改处监视居住等更为严格的羁押处罚,亦可选择将其重新收监。
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仍有投案自首的权利。取保候审仅表示案件某阶段暂停,未终结,行为人仍需履行法律义务并配合审查审判。若行为人能主动投案,坦白罪行并全面陈述,将对案件后续处理及量刑判定产生积极影响。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