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取保候审开完庭后果是什么
依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涉相关案件及其审理过程中的具体情形,以及法院对该案作出的最终裁决,取保候审结束后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因时而异。通常来讲,若法院判定被告人为有罪之人且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可能出现如下几种情况:
首先,法院可能会依法判处被告人为缓刑,在此期间,被告人如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便可免除原判刑罚的执行;
其次,法院也可能会判处被告人为实刑,即要求其进入监狱服刑;
最后,若法院认为被告人无罪,则会当庭释放被告人。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它并不直接决定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后的法律后果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及法院裁决。若判定有罪,可能缓刑、实刑或无罪释放。但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程序措施,它并不直接决定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二、取保候审算刑期之内吗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期间并不列为刑期的组成部分。
仅是在执行正式拘禁的情况下,拘役期限方可算作刑期的抵扣额度。
管制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此前若已被执行拘捕或羁押,则每一天的拘留都将折抵为二天的刑期。
同样地,在判决执行之前若已被实行过拘捕或羁押,则每度过一天都会相应地减少一天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算严重吗
取保候审乃为一项刑事司法手段,此举本身并无法确切反映事例之严重性。尽管被采取此项措施者无需再受羁押于看守所之中,然仍须恪守相关法定义务,随时准备接受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传唤。依循法律观念而言,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预计可获较轻刑罚以及社会危害性较低等情形。然而,这绝不意味取保候审之人将必然避免遭受较重惩处。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案情相对严峻,若存在特定合理理由,例如嫌疑人健康状况不宜进行羁押,亦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之待遇。总的来说,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阶段性的措施,不可单凭此一因素来判定事例的严重程度。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后的法律后果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及法院裁决。若判定有罪,可能缓刑、实刑或无罪释放。但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程序措施,它并不直接决定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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