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报检察院吗
关于取保候审需要向检察院申报的问题,这完全取决于当前案件所处的特定阶段及其具体实际状况。在整个侦查过程中,只要公安机构有权力做出有关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决策,那么通常情况下这个环节就不需要再向检察院进行汇报了。
然而,当案件已经依法转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之中时,由检察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其也拥有在适当时候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权力。取保候审虽然也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但它的主要宗旨在于在确保刑事诉讼活动能够顺畅进行的基础上,同时尽最大可能地减轻因为案件处理而给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正常生活带来的不便与困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申报需视案件阶段及实际情况,侦查中公安可决策,通常不须报检察院。但案件转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院有权视情况决定取保候审,旨在保障诉讼顺畅,同时减少对嫌疑人和被告人生活的影响。
二、取保候审的钱能要回来吗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或审理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被批准进行取保候审,那么在解除该项措施后,应凭借取保候审的解封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收取保证金的退款。
值得注意的是,当面临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况时,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构必须提供相应的“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而针对被告人以及其近亲家属而言,凭借这份文件便可直接前往指定银行办理保证金的取回手续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多久开庭审理最有利的案件
在处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体质判处保释等候审讯(简称“取保候审”)和进一步公开审理(指正式“开庭审理”)之间的时间跨度方面,并未确立确切的准则。这个时间长度往往受到事例的复杂程度、相关证据搜集状况以及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一般而言,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判取保候审,直至开始实体性审判,所耗费的时间或许会横跨数个月至一整年不等。然而,这种时间上的比较并非判断这一过程是否有利的唯一标准,关键还在于事例本身的事实脉络和证据链条。若事例事实清晰明了,证据确凿有力,且被告人自愿承认罪行并接受相应处罚,那么尽早进行公开审理可能更为适宜,这也能反映出被告人积极配合司法程序的态度。然而,倘若事例存在争议,需要投入更多时间制定辩护策略、搜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适当延长等待时间可能对被告人更为有利。总的来说,我们无法简单地断言究竟在何时进行公开审理最为有利,这需要根据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取保候审的申报需视案件阶段及实际情况,侦查中公安可决策,通常不须报检察院。但案件转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院有权视情况决定取保候审,旨在保障诉讼顺畅,同时减少对嫌疑人和被告人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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