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等警察通知吗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而言,其是否需要等待警方的通知并非绝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均有权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提交关于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如果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那么相关的司法机构将会依照法律程序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取保候审这一制度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
再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
最后,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非必待警方通知。依我国法律,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代理人、亲属、律师可申请取保。符合条件者,司法机关将依法审查决定。取保适用于:轻刑犯、不危及社会者、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哺妇女且无害社会者,及羁押期满案未结需取保者。
犯罪嫌疑人在未被刑事拘留的前提下,可以申请采取取保候审的临时性强制措施。
这意味着,在整个刑事诉讼流程中,不论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环节还是审判程序,若是发现有可疑人员未被正式拘禁,以防其逃避法律惩处,便有权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签署相关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在需要时即时出席相关会议或活动,作为配合司法调查的一种手段。
此外,如果在获得批准的保证期限内,并未发生任何有损于所保证之未决审判规定的行为,那么收到派出所在日常任务中发出的传票亦属正常范围,目的在于进一步了解当前的案件进展状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多久结束
取保候审期限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司法机构将会依据刑事事件的调查进展情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的进行状况,综合确定何时撤销对被羁押者的取保候审措施。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刑事事件已经完成了全面的调查工作,检察院也已完成了对事件的审查起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法院对此案做出了最终裁决,那么此项取保候审将自然终止执行。但值得强调的是,即便取保候审期限已经逾期,但事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仍然必须解除先前的取保候审措施。另一方面,虽然获得了取保候审,当事人并不代表其相关犯罪行为已经终结或应当被认定为无罪,而仅仅是法律所设定的一种针对特定刑事事件的强制性措施变更罢了。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随时准备接受司法机构的传唤与询问,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非必待警方通知。依我国法律,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代理人、亲属、律师可申请取保。符合条件者,司法机关将依法审查决定。取保适用于:轻刑犯、不危及社会者、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哺妇女且无害社会者,及羁押期满案未结需取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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