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应当符合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指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的严格控制下,对于那些没有经过正式逮捕或者逮捕以后但需要修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脱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依法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必须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进行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取保候审的实施,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
再次,如果他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那么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制度,旨在严格控制下的司法机关对未正式逮捕或需改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随传随到,不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 实施条件包括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或虽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不威胁公共安全,或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哺乳,以及羁押期满案件未结。
二、取保候审的的好处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的优势如下所述:
首先,取保候审制度并没有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个人自由进行强制性限制,因此,它具备了十分重要的权益保护功能;
其次,通过实施取保候审,能够节省宝贵的国家资源;
此外,取保候审还能有效地防止大量的犯罪嫌疑人在审判之前被集中关押在同一场所,从而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犯罪习惯相互传染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公安撤案时间规定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之后公安机关撤诉的时限,并无明确且统一的法律规定予以规范。从通常操作来看,无论是在取保候审阶段,还是查清全部事实后,如若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核实确实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以至于无法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等诸多因素影响之下,理应撤回事件处理。然而,在现实的实践操作中,对于撤回事件的时间安排,具体还需视事件的实际情况以及侦查工作的推进程度而定。例如,若事件相关事实清晰明了、证据充足,能够迅速地推断出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结果,那么撤案必然会呈现出快速进行的态势;反之,若是事件较为错综复杂,侦查与审查过程中可能面临多重困难,那么撤回事件所需花费的时间自然也将相应增加。然而,无论上述哪种状况,公安机关均应按照严谨的程序,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做出快速且精准的事件处理决策。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制度,旨在严格控制下的司法机关对未正式逮捕或需改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随传随到,不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 实施条件包括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或虽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不威胁公共安全,或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哺乳,以及羁押期满案件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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