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在外地么
取保候审的执行场所并非绝对地在外地,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特殊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
所谓“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各司法机关对于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已被逮捕后但需更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的一项法律手段。
此举旨在防止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逃避侦查、提起公诉乃至审判程序,通过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
然而,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外地拥有稳定的居所或者因工作等原因长期居住于外,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执行场所也可能会设在外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执行场所不固定,依据案件特性和法律要求。 其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的法律手段,通过担保人或保证金,确保他们随传随到,避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二、取保候审钱可以退吗?
取保候审所支付之保证金可予以退还。
具体的退还流程如下:
首先,待取保候审之期限结束之时,此前负责做出取保候审决策的机关会发出一份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其次,相关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方应领取该通知;
最后,他们需要携带此通知书前往当初交纳保证金的银行领取相应的返还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钱往哪里交
取保候审所需的担保金须向执行机关指定的特定银行账户缴付。而担任执行职务的机构通常为公安机关。在缴纳担保金的过程中,会获取到相应的财务凭证。担保金额度则由负责做出决定的机关依据案情的具体特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其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后确定。若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待取保候审期届满之时,便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担保金。
取保候审执行场所不固定,依据案件特性和法律要求。 其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的法律手段,通过担保人或保证金,确保他们随传随到,避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