唆使他人犯罪致人死亡判多少年以上的

最新修订 | 2024-09-3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2人
专家导读 教唆他人犯罪致人死亡,属于教唆犯罪,具体责任依据其在共犯中的作用判定。如果教唆他人致人大量伤亡,刑罚非常重,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对于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更严,以彰显法律的威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唆使他人犯罪致人死亡判多少年以上的

一、唆使他人犯罪致人死亡判多少年以上的

当唆使他人实施特定罪行并导致人员死亡时,此类行为将被视为教唆犯罪。关于教唆犯应承担之责任和后果的裁量,系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之作用而定。倘若涉及到教唆他人犯罪致人大量伤亡的情况尤为恶劣、重大,那么相应的刑事判决将会相当严厉,甚至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处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教唆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进行犯罪活动之人,在刑事处理过程中应当给予更严格的惩处力度,以示对法律尊严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尊重与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唆使他人犯罪却免刑被害人可以否自诉

关于《刑法》中关于教唆他人犯罪的相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教导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该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角色和影响来进行处罚。

若是公安机关以“实施犯罪行为并非教导者”为理由,不对其施以刑事责任,这样的处理方法是不尽准确的。

针对这种情况,受害人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百七十条(三)项原则——当被害人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某些被告人对自身权益采取的侵害活动应当承受法律的制裁,然而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却并未对此类被告进行刑事追究时,被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此外,本篇文章还简要介绍了一些与共同犯罪相关的法律常识,供朋友们查阅参考。

其中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明确阐述,共同犯罪即两个或是更多的主体之间达成的共同故意犯罪的协定。

同时也指出,如果是因为共同过失导致的犯罪行为,将不按共同犯罪进行审判,而是根据各自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进行单独处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导他人进行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他们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进行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若教唆对象属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则应加重惩戒力度。

而如果被教导的人并未实施教导人们的违法行为,那么对于教导者来说,也可以适当减轻处罚或从轻处置。

最后,谨代表小编,普及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内容,这条规定强烈谴责了使用任何形式故意伤害别人身体的行为,明确指出这类行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严重违反前面提到的规定,致人重伤的,将面临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若致人死亡或采用使人极度疼痛且产生永久性健康障碍的方式致人受伤,那么这将会面临比上述更长时间的监禁甚至是死刑。

当然,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有其他的法律规定,这部分内容请遵守相关的专门规定。《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唆使他人犯法怎么处理

教唆他人进行违法活动,充当了所谓的“教唆犯罪”的角色。对于教唆犯而言,他们需根据在共谋犯罪事例中所扮演的角色来接受惩罚。若被教唆者未能成功实施所教唆之罪行,针对这类教唆罪犯,司法机关可酌情减轻或减免其处罚。但是,判定此类教唆犯罪是否成立,关键在于确定教唆者确实具备主观故意,即他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自身的教唆行为必然导致他人产生犯罪动机并进而实施犯罪行为。在制定量刑标准时,法官会全面考虑各类因素,包括教唆行为的恶劣程度、情节轻重、对社会造成的伤害以及教唆者本人的邪恶程度等等。举例来说,如若教唆他人策划实施重大刑事犯罪行动,那么相应的刑罚力度将会更为严厉;若是教唆未成年人从事犯罪活动,则会加重此类罪犯所面临的处罚。总的来说,教唆犯罪属于长期且严重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教唆他人犯罪致人死亡属教唆犯罪,责任依据其在共犯中作用判定。致人大量伤亡者,刑罚极重,可至无期或死刑。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者,惩处更严,以彰法律威严,护未成年人身心。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4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唆使他人犯罪致人死亡判多少年以上的
一键咨询
  • 144****28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1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4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6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7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4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0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3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7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5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0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5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1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6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唆使他人吸毒该定什么罪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唆使他人吸毒该定什么罪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老公和客户喝酒后开车回家,撞到人之后直接逃走了,后来才是路人看见把伤者送医院,但是抢救无效死亡了,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逃逸致使死亡的构成刑事犯罪吗?
[律师回复] 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
  ……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更多关于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逃逸致使死亡的构成的解答,建议直接咨询专业人士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唆使他人殴打他人治安处罚如何处理?
唆使他人殴打他人治安处罚的处理方式是按照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来处罚。在我国的打架斗殴的案件处理中,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违法行为的教唆,胁迫或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往往是在违法行为中起领导或主要作用,所以对他们按其各自的相应行为严厉处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言语唆使属于帮助犯还是共犯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言语唆使属于帮助犯还是共犯问题解答如下, 本案是一起共同犯罪案件。根据行为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刑法理论将共同犯罪分为正犯、教唆犯与帮助犯三种形态,教唆犯与帮助犯亦称之为狭义的共犯。共同犯罪中,正犯是与狭义的共犯相对的概念。原则上,以自己的身体动静直接实现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的是正犯,此外的参与者都是共犯。对共同犯罪的认定,要以认定正犯为核心,狭义的共犯的认定依赖于正犯的认定,只有认定了正犯,才能进一步认定教唆犯与帮助犯。在正犯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只要能认定正犯的行为是由教唆犯的行为所引起,就能肯定教唆行为的成立;同样,只要能认定某人的行为对正犯的行为起到促进作用,就能肯定帮助行为的成立。本案中,文某等三人采取殴打、持刀威胁、语言恐吓等手段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即属于以自己的身体动静直接实现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抢劫罪构成要件,是抢劫罪的正犯。本文认为冯某行为构成抢劫犯的共犯,属于帮助犯。
(一)首先,冯某行为不构成教唆犯。教唆行为的特点是使他人产生事实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意思,故在被教唆者已经产生了该意思的情况下,不可能再成立教唆。本案中,文某三人已经产生抢劫的意思的情况下,冯某要求顺便帮其抢一个手机的行为,冯某的要求未超出三人抢劫的意思范围之外,故不成立教唆犯。
(二)一般来说,帮助行为是使正犯者的实行行为更为容易的行为。帮助行为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前者是指提供犯罪工具、犯罪场所等物资性的帮助行为,后者是指精神上的帮助行为,如提供建议、强化犯意等等。本案中,冯某的行为,虽然未对文某等人的抢劫行为提供有形的帮助,但是其要求对文某等人的犯罪意思起到了强化作用,属于精神上的帮助行为,构成帮助犯。刑法之所以处罚帮助犯,是因为帮助行为通过正犯促进了对法律所保护的权利和利益的侵害,因此,帮助行为与正犯的行为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这就要求帮助行为给正犯以心理的影响或者物理的影响,从而使实行行为更为容易。本案中,冯某的行为强化了文某等三人的犯罪意思,对三人实施抢劫行为具有促进作用,其行为和三人的抢劫行为与结果直接具有因果关系,故应当以属于抢劫罪的帮助犯。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唆使他人犯罪构成何种罪名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唆使他人犯罪构成何种罪名,教唆罪的构成要件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打架致人死亡的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一、打架诱发他人心脏病致人死亡徐某看赌牌时,与杨某发生争执,进而双方动起拳脚,之后徐某跑离现场,杨某接着追赶。当杨某追上徐某后,双方再次发生打架,徐某用石头在杨某前额处砸了两下,杨某倒地死亡。经法医鉴定,杨某死亡原因系打架过程中致轻微外伤和情绪激动诱发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所导致。
二、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杨某的死亡是徐某过失犯罪所致还是意外事件有认为,属过失犯罪。徐某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用石头砸杨某头部可能引发受害人直接死亡之后果,或者诱发受害人潜在致命疾病从而导致死亡结果发生,其行为构成过失犯罪。本文认为,属意外事件。杨某死亡的根本原因是自身潜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心脏病急性发作。徐某将其砸成轻微外伤不属致命伤,故对其死亡后果不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而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两者的共同点是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两者的主要区别是过失犯罪可以预见而意外事件不能预见,过失犯罪是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而意外事件不是犯罪。该罪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心理;二是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三是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性明确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唆使他人犯罪构成怎样的罪名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唆使他人犯罪构成怎样的罪名,教唆罪的构成要件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逃逸致人死亡,算不算犯法?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究竟是属于结果加重犯还是情节加重犯,笔者认为应当首先从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的法定构成来看。所谓结果加重犯,通说认为,是指法律特别规定的,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而发生基本犯罪之外的重结果,对此应当依照基本犯罪定罪,但须加重其法定刑的犯罪。就现行刑法理论而言,一般承认结果加重犯有三种基本的构成模式,其 一、基本犯罪是故意,对于加重结果是过失;其 二、基本犯罪是故意,对于加重结果是故意;其 三、基本犯罪是过失,对于加重结果是故意。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构成模式是属于基本犯罪是过失,而加重结果也是过失的情况,并不符合上述任意一种模式。当然也有学者认为结果加重犯也应当包括基本犯罪是过失,对于加重结果也是过失的情形。这样,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就可以归结为结果加重犯的范畴。但是,我们认为,这里的问题并非是扩展结果加重犯的理论范畴这么简单的。因为结果加重犯,要求存在一个基本的犯罪行为(其主观方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基于这一基本犯罪行为发生了超出基本犯罪构成的严重后果。也就是说,这一严重后果与该基本犯罪行为有着高度相关的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交通肇事罪中的第三个罪刑阶段,则是在基本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后,行为人由于存在法定的作为义务,而以逃逸的形式不履行法定义务,尽管,前行为对被害人的死亡难辞其咎,但逃逸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这里,构成模式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因为逃逸的介入,使得犯罪进入了法定交通肇事罪的第二个阶段,而这一阶段是通过逃逸来违反法定义务直接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这一完整的犯罪形式形成的,法律通过明文规定将这种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规定在交通肇事罪的更高法定刑中,而不以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也就是说,作为与都是行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在交通肇事后新加入的一个行为,并且这个新的行为在前一行为的基础上直接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这与结果加重犯通过一个行为,不仅满足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要求,而且还造成了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而情节加重犯实际上就是法律中规定对于特殊严重的情节另行适用更重的法定刑。情节加重犯是相对于结果加重犯而言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2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打架致人死亡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一、打架诱发他人心脏病致人死亡徐某看赌牌时,与杨某发生争执,进而双方动起拳脚,之后徐某跑离现场,杨某接着追赶。当杨某追上徐某后,双方再次发生打架,徐某用石头在杨某前额处砸了两下,杨某倒地死亡。经法医鉴定,杨某死亡原因系打架过程中致轻微外伤和情绪激动诱发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所导致。
二、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杨某的死亡是徐某过失犯罪所致还是意外事件有认为,属过失犯罪。徐某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用石头砸杨某头部可能引发受害人直接死亡之后果,或者诱发受害人潜在致命疾病从而导致死亡结果发生,其行为构成过失犯罪。本文认为,属意外事件。杨某死亡的根本原因是自身潜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心脏病急性发作。徐某将其砸成轻微外伤不属致命伤,故对其死亡后果不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而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两者的共同点是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两者的主要区别是过失犯罪可以预见而意外事件不能预见,过失犯罪是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而意外事件不是犯罪。该罪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心理;二是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三是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性明确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教唆致人死亡该如何判,判多少年
非法传销致人死亡有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另外像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被数罪并罚的。因为非法传销的这种行为本身也是犯罪的,可是有很多的传销组织就是通过非法拘禁、殴打等行为迫使当事人参与的,这个过程又涉嫌故意杀人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错误导致死亡能判缓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能否判缓刑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法律规定的判缓刑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 1、原应当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 2、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不是累犯。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就可以判处缓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可以判缓刑的。 二、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吗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自首的犯罪人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由酌情决定。对于自首的量刑,在判决时主要还是看具体情况要着重看犯罪人的犯罪情节、自首情节,同时兼顾自首的功利性、自首的本质。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犯过失致人死亡能判缓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能否判缓刑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法律规定的判缓刑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 1、原应当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 2、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不是累犯。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就可以判处缓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可以判缓刑的。 二、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吗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自首的犯罪人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由酌情决定。对于自首的量刑,在判决时主要还是看具体情况要着重看犯罪人的犯罪情节、自首情节,同时兼顾自首的功利性、自首的本质。
满足什么条件促使构成教唆犯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满足什么条件促使构成教唆犯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满足哪些条件促使构成教唆犯
一、对象条件
教唆犯的对象是特定的、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犯的教唆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教唆对象必须是特定的。
(2)教唆的对象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不具有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应对教唆行为人以间接正犯(实行犯)论处。
(3)必须是本来没有犯所教唆之罪意图的人。已经有犯所教唆之罪意图的人不能成为教唆对象。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已有实施某种犯罪的意图,而为其出主意,撑腰打气,壮胆助威,坚定其犯罪意图,使其实施犯罪,不能认定为教唆犯,而应认定为帮助犯。
二、客观条件
教唆犯的客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教唆行为的认定中,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教唆行为的内容必须是某种犯罪行为。如果是教唆他人实施其他一般违法行为,则不能成立教唆犯。
(2)教唆行为的方式具有多样性。既可以是口头教唆,也可以是书面教唆,还可以是通过打手势、使眼神等形体语言进行教唆。具体来讲,可以是以金钱、财物、女色等利益引诱他人犯罪,可以是以嘲弄、蔑视、侮辱等手段他人犯罪,可以是以实施暴力、揭发隐私、毁坏财物等胁迫他人犯罪,可以是利用封建唆使他人犯罪,等等。
(3)间接故意教唆和直接故意教唆对客观方面的要求有所不同。在直接故意教唆的情况下,只要行为实施了教唆行为,不要求被教唆的人实施被教唆的犯罪。被教唆的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的,成立共同犯罪之教唆犯;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犯罪的,教唆者构成的教唆犯。在间接故意教唆的情况下,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教唆行为,还要求被教唆的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如果被教唆者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犯罪的,不构成犯罪。
三、主观条件
教唆犯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从具体的罪过形式上来讲,教唆犯一般是直接故意,但也不排除间接故意的可能性。
(2)从认识因素上讲,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使一定的人产生某种犯罪的意图,并进而实施该种犯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这种认识,不构成教唆犯。
(3)从意志因素上讲,行为人对他人实施犯罪以及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唆使他人犯罪致人死亡判多少年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