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提出离婚是不是要赔付
在办理离婚诉讼案件过程中,关于应该由哪方承担赔偿责任这一问题,其答案并非仅仅取决于提出离婚的一方是男方还是女方,而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法律所规定的过错行为,例如,一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反婚姻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恶劣行径。若女方并未涉及上述任何一种过错行为,仅仅因为夫妻感情破裂等常见原因而提出离婚请求,那么她便无须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女方提出离婚女儿归哪方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并不受离婚诉讼发起者的影响,而是主要考察家长们各自的抚养能力和对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关照程度。
在具体判定时,我们将根据女孩的年龄做出判断。
若女孩年满两岁及以上,那么哪位家长具备更优越的抚养环境,就会优先考虑让他们获得抚养权。
不过,家长们也可自行商议,确定女儿的抚养事宜,而对于此种自愿协商的结果,法院将会当女孩尚未满两岁时,父母中的女性通常会被优先指定为监护人。
但是,若女方身上存在下列任何状况之一,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交到男性家长手中:
(1)如有慢性疾病或是其他较严重的身体不适,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度美好时光;
(2)若存在抚养能力而未尽到义务,同时父亲又向法院请求子女陪伴其左右;
(3)或因为其他特定原因,确实无法让女儿继续跟随母亲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女方起诉离婚开庭有什么技巧
关于女方在提起离婚诉讼并面临庭审之际,有几个实用的策略可以作为参考并遵循:首先,务必清晰无误地阐述自己的离婚请求及其相关权益主张;其次,必须详细整理并准备所有可能对己方产生积极效果的证据,如相关财力与资产凭证、家庭暴力受害的证明等等;再者,尽可能客观公正地陈述起婚姻状况以及引发离婚问题的核心矛盾;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务必要保持镇静,坚决杜绝任何过于激动或者过激行为出现,以防影响到法官的公正判决;同时,也要认真聆听对方的陈述,以便于针对其观点进行有效的反驳;最后,要充分尊重法官的权威性,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并按照法官的指令行事;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能够聘请专业的代理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支持;此外,在表述语言方面,尽量做到简洁明了,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者容易引起误解的措辞。
离婚诉讼中,赔偿责任归属非单由性别决定,而依据法律界定的过错行为,如重婚、非法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等。若女方无此类过错,仅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则无需承担赔偿。赔偿责任的判定关键在于过错行为的认定,而非提出离婚方的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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