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侵权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吗

最新修订 | 2024-10-02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通常来说,律师费是由委托人来支付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对方自愿承担律师费,或者合同里明确规定败诉方需要承担律师费,那么在诉讼或仲裁中,让对方支付律师费的请求是有可能得到支持的。在这种情况下,律师费的支付责任就可以转移到责任方或者合同里约定的败诉方身上。
名誉侵权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吗

一、名誉侵权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吗

在大部分的案件和案件处理过程中,律师服务费用通常是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例外情况:倘若纠纷另一方自愿支付这笔费用,又或者是在当事双方所签署的确切合同条款中已具体规定法院律师费用将由败诉方负担,那么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时,有关于律师费的申诉请求就有机会被予以批准或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名誉侵权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自然人或者法人均享有捍卫自身声誉并在日常生活中维系其稳定性与完整性的义务。

这即是隐私权所包含的基本内容之一——名誉权。

所谓名誉,乃是尊严之名士,是人文资产中的核心要素,因此得到了法律显著的保护。

任何人为之损伤的行为都是不可容忍的,对个人和经济主体的正面观感进行贬抑的行为,无疑都是对名誉权的粗暴践踏。

对于那些故意破坏他人公认好感,有损他人良好形象,给他人带来痛苦的恶劣行径,皆被认为是对名誉权严重侵蚀的表现,行为实施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示惩戒。《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三、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在公法领域,名誉侵权这一侵权行为主要牵涉到的是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当某位个人或组织实施了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不正当行为时,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例如立即停止对被害者名誉的侵害,恢复并重建其名誉,尽力消除该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受害方表达真诚的歉意,以及采取实际措施赔偿受害者因该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等等。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这要视侵权方的过错程度、行为方式、行为造成的后果、其从该行为中所获得的利益以及受害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和确定。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侮辱罪或者诽谤罪等相关罪名。至于是追究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则取决于情节的轻重缓急。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往往要求受害者提供证据证实存在侵权行为、自己的名誉受到损毁的事实,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等关键要素。

通常,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支付。但存在特例:若对方自愿承担,或合同中明确败诉方需承担律师费,则在诉讼或仲裁中,申请对方支付律师费的请求可能获准。这种情况下,律师费的支付责任可转移至责任方或合同约定的败诉方。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名誉侵权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吗
一键咨询
  • 145****22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6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8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4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3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2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2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1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3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3****40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4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0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1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4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侵犯名誉权律师费由谁承担
名誉权侵权案件当中的律师费用是由委托人自己承担的,也就是说原告打官司要请律师的话,原告自己交律师费对被告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可是名誉权侵权纠纷案件中律师的收费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跟案件的难易程度和律师的代理能力是有关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侵犯名誉权败诉怎么办?
侵犯名誉权败诉的情况下,需要向当事人道歉,并赔偿造成的损失,但如果对相关判决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处理,但相关情况需要提交新的证据,否则是需要维持原判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名誉侵权人承担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4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叔叔前几天和他的同事竞争同一个工作岗位,现在我叔叔担心同事竞争自己的经理位置,故意在朋友圈辱骂散播谣言侵犯了同事名誉权,侵犯名誉权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律师回复] 在信息网络高速发展的时候,侵害名誉权的案件越来越多,那么当公民的名誉权被侵害后,可以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并且澄清事实,说明自己侵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还被侵害人一个清白,另外,还需要向被侵害人道歉,如果给被侵害人造成了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被侵害人赔偿精神损失费,侵害人拒绝赔偿,拒绝赔礼道歉的,被侵害人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要求侵害人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如果侵害人还给被侵害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触犯到了刑罚的话,那么可能要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公民在自己的名誉权收到侵害之后,首先可以自己找到侵害人要求停止侵害,或者可以找律师请律师发出一个律师函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如果侵害人还不停止,或者不愿意消除已经对被侵害人造成的伤害的,又不赔礼道歉,那么被侵害人就可以到法院起诉侵害人侵犯自己的名誉权,请求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并不是所有的名誉权案件法院都会受理,名誉权只有在真正的受到侵害的时候法院才会受理。
比说张三向检察院检举某官员贪污受贿,经过检察院的调查某官员确实贪污受贿,这时某官员的名誉在当地就受到了影响,那么此时如果某官员去起诉张三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如果张三就是为了损害某官员的名誉给某官员抹黑跑到检察院去诽谤某官员贪污受贿,这个时候某官员去法院起诉张三,法院是会受理的。
侵犯名誉权的案件要求侵害人的侵害行为与被侵害人的名誉受损有因果关系,但是在实务中我们并没有对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有一个标准,大多数都是通过法官根据客观情况与价值判断来自由裁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普通人侵犯名誉权败诉怎么办?
如果是在涉及侵犯名誉权的案件之中败诉给对方的话,那么败诉侵权一方则需要向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并且要满足当事人合理的赔偿要求,具体赔偿要求当事人会在法庭上进行公布,法院会做出是否支持的态度。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汪峰侵权案败诉,明星名誉权遭到侵犯要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明星名誉权遭到侵犯如何处理
看是否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文章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二是有无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
【事件经过】
4月20日,卓伟在其微博上分享“全民星探”发布的名为“[独家]章子怡汪峰领证蜜月会友妇唱夫随”的文章,并标题为“赌坛先锋我无罪,影坛后妈君有情”。
原告汪峰认为,卓伟未经调查、核实,随意在其个人微博上以“赌坛先锋”对自己进行侮辱诽谤,公然损害自己的人格和形象,误导社会公众对汪峰的评价,已经严重侵犯了名誉权,因此要求卓伟删除涉诉微博,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人民币。
12月24日,该案一审判决认定名誉侵权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对汪峰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汪峰不服,仍持原诉理由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要求撤销原判,改判支持自己的全部诉讼请求。
11日,北京市三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卓伟不构成对汪峰的侮辱及诽谤,驳回汪峰上诉。
【法律解读】
对于“赌博”的依据,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汪峰虽辩称其在我国境内并未参加过任何能够认定为赌博的活动,但并不否认在境外参加过赌博娱 乐活动,卓伟依靠公共媒体报道获取的信息,将其主观对汪峰行为的认知通过微博的形式发布,应认定该行为并非毫无事实依据的诽谤,而是个人根据其所知的事实 发表的主观评论。
另外,针对标题中的“赌坛先锋”,认为仅系涉案微博中的标题,标题所展示、传达给公众的内容相对有限,而涉案微博的 内容及相关链接页面中并未有与“赌坛先锋”相关的论述,仅仅依标题中的词语难以认定构成诽谤。至于汪峰方面提到的“诽谤”,称从客观而言,“赌坛先 锋”一词通常应视为对人的非正面评价,但在认定某行为是否构成侮辱问题上不能简单地将侮辱等同于适用贬低性词汇,而应区分公众可接受范围内的评论与恶意侮 辱的合理界限。
第三方律师分析:公众人物应承担更多容忍义务
对于案件的判决结果,记者试图联系汪峰方面,但其经纪人听记者表明身份后挂断电话,再不接听;卓伟则表示汪峰从未私下联系自己。
网络上,一些网友也对该案件展开激烈讨论,有网友认为卓伟作为媒体不应该用“赌坛先锋”来形容汪峰,也有网友认为汪峰太敏感,对外界评论的容忍度太低。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4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名誉权侵权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名誉权被侵权,而侵权的举证责任一般是由谁主张谁就需要承担此责任;所存在的证据就需要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以及还有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这都需要由当事人提供。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起诉名誉权诉讼费由谁承担
起诉处理名誉权侵权纠纷的诉讼费是可以由败诉方承担的,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诉讼费,不过《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规定,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定原被告各自要承担的诉讼费用。不过,名誉权侵权的诉讼费并不是固定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名誉毁谤 > 名誉侵权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