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案子是否就结束了
取保候审期的最终截止日期一旦到达,并不代表该案件就此画上了终止符。这仅仅是在刑事诉讼中执行的一种特殊保障措施,在其时限届满之后,司法机构将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介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若案件所涉及的证据确凿且充足,那么它有可能会被提交至起诉与审判环节;反之,如果证据存在缺陷或不足,则可能导致案件被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一、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
二、取保候审是指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乃是指,在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中,诸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机构,对于未能得到逮捕批准或已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脱调查、起诉与审判,将要求他们必须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并且按照保证书的要求,及时地通知参与者并保持随时报备,以期在接受羁押方面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缓解或临时解除的一项强制措施。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事宜,需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制定明确的决策。 若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负责并决定取保候审事项,则由公安机关行使具体执行权; 针对国家安全机关所作的决策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处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过程中所决定的取保候审事宜,则由所属的国家安全机关负责实施。 而决定是否取保候审的重要依据在于,相关部门会综合考虑诸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详细情况、性质和可能量刑的轻重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来评定应收取的保证金金额。 当选择保证金形式作为保证方式时,保证金的起步设定将会从1000元开始。 决定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应以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不会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全面且客观地思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案件的情节、性质,还有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众多复杂的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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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保候审需要家属到场吗现在还能去吗 关于在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事宜时,究竟需不需要法定代理人在场,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根据常规操作方式来看,无论是让法定代理人亲自出席,抑或是采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律师代为申请的模式,都是可行的方案。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家属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一些有利于其处境的证据或信息,那么他们的到场参与也许会对获取取保候审起到积极助益。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家属必须在场才能进行申请。至于何时提出申请最为适宜,这主要取决于事例的进展状况、相关证据的收集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条件。例如,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时;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发生时等等。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便应尽早准备相关资料并提交申请。 取保候审期满,并非案件终结标志,而是刑事诉讼中一阶段性保障措施结束。此后,司法机关将依据案情实际介入处理。若证据确凿充分,案件或进入起诉审判阶段;若证据不足或存疑,则可能撤销案件。因此,取保候审期结束仅是法律程序的一环,案件最终走向还需视证据与法律评估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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