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获得保释后转由控制下的居留照料时,嫌疑人仍然存在被检方提出诉讼的可能性。这样的裁定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的充足程度。若调查机构成功搜集到充足的证据,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明确且证据确凿,那么他们将依据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判刑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对于那些被刑事追究但尚未被正式关押者,为了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法律调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签发相应的保证书,以此保障他们随传随到的一项重要刑事司法手段。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仅仅是众多刑事强制措施当中的一个环节,并不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的可能性大吗
取保候审措施与上述机关决定有无必要提起公诉并无必然关联。检察院在对该案进行最终评断时,其首要考虑因素乃是事例的实情、证据以及犯罪情节的重大程度等等诸多因素。如果事例相关证据尚不充分完善,犯罪事实尚未梳理清晰,又或者犯罪情节显而易见之微弱,损害程度不大,因此被认定为非犯罪行为的情况下,检察院也有权利做出不予起诉的裁决。然而,取保候审这项措施往往预示着犯罪嫌疑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但这并不代表着必定会得到不起诉的处理结果。在犯罪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仍然会持续对事例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若事例相关证据确凿无误,犯罪事实清晰明了,并且满足提起公诉的所有条件,那么检察院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总而言之,尽管取保候审之后检察院不起诉的可能性确实存在,但是具体的判断还需要结合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保释后转为控制居留期间,嫌疑人仍面临检方起诉风险。此决定基于案情复杂性和证据充分性考量。若调查机构能够收集到充分确凿的证据,明确指向嫌疑人犯罪,则将遵循法定流程,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让法律作出裁决。此过程体现了司法程序的严谨与公正,确保每位公民在证据面前平等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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