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下,若有一方故意隐匿债务,而离婚协议并未对此债务进行明确规定,则无此债务的配偶通常依法不需对此债务承担任何责任。但若该被隐瞒的一方向法院提供证据表明,所涉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未经双方共同同意,那么其便可免于偿还这笔债务。
此外,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时,故意隐瞒债务的一方可能会因此受到相应的惩罚,即减少其应得的财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有什么
若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其中一方存在隐匿、私自转移原本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等严重危害到夫妻共享财富权益的严重行为,另一方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将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此外,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故意隐瞒或者私自转移夫妻双方拥有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其离婚并进行财产分配时,对这名配偶将可能被要求少分甚至完全不分。
然而,如果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曾有上述不当行为,他们可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评估和分割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一方隐瞒房产怎么办
在尊重婚姻制度的前提下,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故意隐瞒婚姻关系内房产的权属状况及获取途径构成了对夫妻之间忠诚义务的严重违反。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房产的具体取得时间以及资金的来源渠道等关键因素,以便准确地判断出该房产是否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倘若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该房产确实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并且购买房产所需的资金也源自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那么即使其中一方有意隐瞒,这处房产仍然应该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并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在此过程中,您可以积极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购房合同、支付款项的收据或者发票、房产的登记信息等等。
如果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依然无法达成共识的话,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材料进行公正的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以确保最终的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和法律精神。
当夫妻关系破裂,若一方隐匿债务,离婚协议未明确该债务,另一方通常无需承担责任。然而,若能证明该债务非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且未得双方同意,即可免除偿还。同时,隐瞒债务者可能在财产分配上受罚,其应得份额可能被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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