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怎么界定

最新修订 | 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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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商标侵权的关键在于没有得到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授权,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商标,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混淆。未经许可销售侵权商品、伪造商标等也属于侵权行为。比如,甲公司在没有乙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相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误导消费者,那么就构成了侵权。
商标侵权怎么界定

一、商标侵权怎么界定

关于商标侵权的问题,其关键点在于是否已获得注册商标所有者的授权,并且是否在同类产品中使用了与之完全相同的注册商标,或者是在相似的产品中使用了与之高度相似的注册商标,从而可能引发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解。

此外,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以及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行为同样被视为商标侵权行为。例如,假设甲公司未得到乙公司的授权,就在相似的产品中使用了与乙公司高度相似的商标,从而使得消费者产生了误导性的认知,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商标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怎么处罚

若确认侵权行为已经构成,首先会采取即刻制止侵权行为的措施,包括收取或摧毁侵权商品以及主要用于制造这些侵权商品以及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而对于违法经营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情况,将面临着按照违法经营额的五倍以下收取罚款的处理方式

如果没有违法经营额或其金额未超过五万元,则会被处以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针对那些在过去五年内曾经实施过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涉案者,我们将会依法给予从重处罚

若您身为售卖者却并不知晓所售产品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但能够为此类产品的合法来源进行举证并且详细告知我们的相关信息,那么我会诚恳地请求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售卖工作。《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商标侵权怎么判几千元

关于商标侵权事例中涉及到的判罚金额范围,一般以数千元作为普遍标准。然而,这一具体金额的判定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如侵权事实的性质、持续时间、所带来的实际影响,以及涉案商标所享有的知名度及商誉,同时还需衡量被侵权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或侵权方从侵权行为中所获得的收益等等。如果侵权行为的性质相对轻微,对商标权人的声誉并未产生严重损害,例如仅限于销售数量有限的侵权产品,并且被侵权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亦有限时,法院有可能会根据上述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酌情确定数千元的赔偿金额。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即使法院最终判决的赔偿金额仅为数千元,侵权方仍然必须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由此引发的负面影响。此外,被侵权方还有权向侵权方追偿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商标侵权核心在于未得注册商标所有者授权,在同质产品使用相同或高度近似商标,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未经许可销售侵权商品、伪造商标等也属侵权。如甲公司未经乙公司授权,用近似商标在相似产品上,误导消费者,即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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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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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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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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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概括地说,这里所说的证据主要是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专利专利申请申请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
2、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
3、侵权产品样本。
4、购买侵权产品的证明。这里主要是指购买发票。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权产品名称、购买侵权产品的地点、侵权产品的价格、销售人的名称等事项。
其次,应该到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咨询。专业人士会对案件进行初步的分析,并会对细节问题提供专业建议。
第三步,制作投诉书或书。投诉书或书的制作要注意将事实和语气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以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投诉书或书是直接影响案件进程的最直接因素,建议委托专业人士来完成。
同时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换言之,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办理商标侵权案件,应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
侵犯商品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与司法界定
[律师回复]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与司法界定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罪首先要认定对象是否商业秘密。 因此必须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所规定的要件。所谓“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所谓“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有确定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所谓“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二)客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要件包括: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五)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三)主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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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该如何界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商标侵权该如何界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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