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一年后被判3年实刑会待多久
当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限满后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时,先前所累计的取保候审期间并不计入相应的刑期之内。因此,被告人需要实际履行的刑期就仅仅为判决书中规定的三年。
然而,在判决宣告之前,被告人可能已经因为相关原因而被司法机关羁押过一段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这部分羁押时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折抵刑期,即每一天的羁押都可以视为已经执行了一天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取保一年后如何处理
在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确立了其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的原则。
同时,应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者及相关单位知晓,确保整个过程的透明和公开。
在取保候审历程即将告竣之时,当事人有权利凭借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一年后又取保一年啥意思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活动中适用的强制性手段之一,通常依法享有最长至不超过一年时间的执行期限。然而,在某些特定环境和条件之下,的确出现过取保候审延期延长一年,即将首次授权的一年期限届满后,公安机关或检察机构仍未能完成预期的事例调查与起诉任务,从而依照法定程序再次申请并经得合法许可进行续保实施的情况。尽管此类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相对罕见,但是其必须严格按照法制原则和程序加以执行。在续保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必须继续遵循相关规章制度,包括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严禁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区或县级行政区域,以及必须严格履行随传随到的义务等等。
被告人取保候审期满,法院判其三年有期徒刑,需注意,此前取保候审的时间并不折算入刑期。即,取保候审的时长不影响被告人最终需服刑的完整三年期限。简而言之,被告人必须完全服满判决所定的三年有期徒刑,取保候审期间不作为减刑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