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确立的子女抚养费问题在特殊情况下是具有被重新提起诉讼的可能性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假如原有的抚养费数额已经无法满足孩子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开支,包括了衣食住行以及必要的教育和医疗费用等等;
其次,倘若孩子所处的生活环境出现了重大的改变,例如孩子患上严重疾病或面临学费大幅度上涨等情况,那么也可以考虑对抚养费进行调整。
然而,在此类情况下,您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以便法院能够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离婚时抚养权如何判断
首先,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婴儿,通常情况下交予母亲进行直接的照顾和养育;
其次,如果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那么父母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共识,如若协商无果,则需要移步法庭采取进一步的判决措施;
最后,针对八周岁及以上年龄段的孩子,他们的真实意愿应该被予以充分尊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时抚养费一般给多少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总体而言,它是基于未成年人的实际需求、双亲的承担能力和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准等多方面因素共同考量后而得出的合适数字。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监护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的比率进行计算并予以支付。然而,当监护人有需要抚养不止一个孩子的情况时,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可能会相应增加,但一般来说,这个比例不应超过监护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监护人没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的数额就需要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再参照上述的比例来确定。此外,我们还会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特殊支出。在最终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时,法院将会全面权衡各方面的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最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定期支付,当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一次性支付也是完全可行的。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在特定条件下可申请调整:如原标准不足以覆盖孩子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开销;或孩子生活环境剧变,如重病、学费激增。但需提供充分证据,确保法院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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