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罪的重伤认定有几种
在故意伤害罪的判定过程中,对于重伤的界定通常涵盖了诸多方面。
例如,器官遭受严重损伤,导致听力、视力或其他关键生理功能的丧失;
肢体残缺不全、容貌严重损毁等严重影响外貌的情况;
以及因身体重伤而引发的严重残疾等。
总的来说,重伤的判定需要全面地考量伤害的严重性、对人体机能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日常生活所带来的长期困扰等多重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
【重伤】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二、故意伤害罪坐牢就不赔偿吗
被告人为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遭到指控后,即便需要入狱服刑,仍然有义务予以受害人经济赔偿。
若因遭受到犯罪行为对其人身权益的侵犯或财产被不法分子破坏而产生物质上的损失的情况下,受害者有权在刑事诉讼程序的过程中提出相关的附带民事诉讼要求。
如果犯罪行为直接导致了受害者人身受到伤害,那么被告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并且必须向受害者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为治疗及康复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及由于失去正常工作期间所减少的个人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三、故意伤害罪可以自首吗
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可以选择投案自首。投案自首,顾名思义,就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犯罪人能主动投案于公安局等司法机关,并且诚实地陈述自己的罪行。对于那些在故意伤害罪后选择自首的被告人,法律会给予他们适当的从轻或减轻惩罚。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甚至有可能免除其刑事责任。
自动投案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首先,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被司法机关察觉到;其次,即使已经被发现,但是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接受审讯或是被采取了强制手段时;最后,在刑事事件处于侦查阶段时,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直接地前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此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则是指在自动投案后,犯罪嫌疑人要真实、坦率地交代自己实施的主要犯罪事实和情况。简单来说,自首是一种由法律规定的从宽量刑情节,它对故意伤害罪的判决结果有着重大影响。
在故意伤害罪的判定过程中,对于重伤的界定通常涵盖了诸多方面。例如,器官遭受严重损伤,导致听力、视力或其他关键生理功能的丧失;肢体残缺不全、容貌严重损毁等严重影响外貌的情况;以及因身体重伤而引发的严重残疾等。总的来说,重伤的判定需要全面地考量伤害的严重性、对人体机能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日常生活所带来的长期困扰等多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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