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债权人有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即便无法寻找到债务人,仍可依据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之前,首要步骤便是起草一份详尽完备的诉讼状,详细阐述您的核心诉求,例如向被告人追索借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偿付责任等等。
其次,为了增加胜诉的可能性,您还需搜集各类相关证据,诸如借款协议、借据、转账明细以及能够证实借贷关系真实存在的其他相关资料。
随后,您便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通常情况下,这将涉及到被告的居住地或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所在的法院。
一旦法院正式受理了您的案件,他们将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被告人出庭应诉。
倘若被告人未能在公告期限内现身,那么法院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债权人可诉至法院追债,先备诉状明诉求,如本金利息;再集证据,如协议、借据、转账记录;向被告居住地法院申请,法院公告送达,被告不出庭可缺席判决。
二、借款人找不到了那么怎么办
在您借款之后遭遇借款人失踪的情况时,建议您可以着手准备相应的诉讼资料,并通过收集以下类型的相关证据来启动法律程序。
在法院公告送达了缺席判决后,您将有机会赢得这场官司。
而在成功获得胜诉判决后,您便有权向法院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财产线索,例如其名下的车辆、房产或者银行存款等等。
此时,您还可以向法院正式提交申请,请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被申请人的这些财产进行冻结和拍卖,以确保能够顺利地偿还您所欠的债务。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借款人找不到人,钱也不还怎么办
面对如此情形,您完全有权采取以下所列明之法律步骤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要之事便是收集与借款相关的所有证据,例如借据、资金转账记录以及在线交流内容等,以此作为起诉依据提交至法庭。
依照正常程序,法院将会运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递开庭通告给被告,即便被告未到庭应诉,依然能够进行无异议裁决。
待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倘若被告仍旧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则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届时,法院将对被告的资产状况展开全面调查,其中可能涉及的资产范畴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存款、房产及汽车等,针对此类资产,法院将会采取必要的执行措施,如冻结、划转及拍卖等。
在此过程之中,您务必关注诉讼时效期限的问题,根据现行法规规定该期限通常为三年,因此请确保在时效期范围内主张您的权利以避免失去胜诉机会。
总而言之,借助于法律援助,您的合法债权权益无疑能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障。
债权人可诉至法院追债,先备诉状明诉求,如本金利息;再集证据,如协议、借据、转账记录;向被告居住地法院申请,法院公告送达,被告不出庭可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