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拘期间能用手机吗
在遭受刑事拘留期间,涉案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手机设备。
刑事拘留制度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对直接管辖权范围内的案件,在进行侦查工作的过程中,当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此期间,涉案人员正处于被侦查及监管的状态下,为确保案件侦破工作的顺利推进,防范涉案人员与外部人员串通口供、销毁证据或者干扰证人提供证言等不利于案件调查的行为发生,通常会对其使用通讯工具的权利加以限制,其中便包括了手机设备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被刑事拘留期间,涉案人员不能用手机。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院对案件侦查中遇法定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剥夺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此间涉案人员被侦查监管,为顺利破案,防止串供、毁证、干扰证人等,会限制其使用通讯工具包括手机。总之,这是为保障案件侦查进行的必要措施。
二、刑拘期间能写信给家属吗
在刑拘期间,嫌疑人一般被禁止向家属发出书信。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发生后,包括办案机构、检察机关及律师在内,任何人均不得私自探望或与其进行联络。
然而,若经相关部门特别许可及公安机关特批,嫌疑人仍有可能实现写作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三、刑拘期间能取保候审吗
在被拘留期间,涉案人员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然而,此项举措必须遵循一系列特定条件。取保候审,简称取保,乃是指在各类刑事诉讼过程中,例如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权威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逮捕或在逮捕之后需进行强制措施变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避免他们规避调查、起诉及审判程序,依法令其提出担保人员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关保证书,以确保其能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性保障措施。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批准实施取保候审:(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4)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被刑事拘留期间,涉案人员不能用手机。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院对案件侦查中遇法定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剥夺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此间涉案人员被侦查监管,为顺利破案,防止串供、毁证、干扰证人等,会限制其使用通讯工具包括手机。总之,这是为保障案件侦查进行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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