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处以五日拘留之后取保候审会比较困难。
因为行政拘留通常是针对轻微违法行为而设定的一种惩戒方式,其惩罚时限较短暂,而且很快就能够执行完毕,因此并不存在取保候审的情况。
然而,若某人因涉嫌犯有某种刑事罪行而被司法机关判处五日拘役,只要他/她符合法定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也仍然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例如,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且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局部刑罚的人;
或者是那些患有严重病症以至于生活无法维持自理状态,已经怀有身孕或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些人群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并不会导致社会治安出现危险性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拘留5天可以保释出来吗
在刑事司法程序之中,保释即取保候审的实质,即是为了预防那些在遭受刑事追究却尚未受到刑事羁押的涉案人员逃避侦检、司法起诉与审判,对此类个人,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就是等待其向司法机构提交适当的担保,或是缴纳充足的保证金,还要出具相关的担保说明书以确保被保释的人员能够始终如一地遵循司法机构的召唤,从而使其遭受的刑事强制措施更加完善。
但值得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均享有向司法机构申请更改强制措施的权利。
当我们所提及的这些主体提交了他们的申请之后,司法部门会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拘留五天并不能作为保释的条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拘留5天可以申请交钱不拘留吗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针对行政拘留问题,通常情况下并不支持以金钱缴纳方式来换取执法机构放弃对违法行为的追诉或处分。行政拘留作为公安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对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个人或组织所实施的惩处措施,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然而,若被处罚者存在诸如身患重疾等不宜实地关押的特殊状况,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延期或者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实质上并不能理解为以金钱代替关押,其性质仍然属于在特定背景下的暂停执行,待情势有所改变或者期限届满之后,拘留处罚很有可能会重新启动。需要明白的是,通常情况下,仅仅依靠金钱付出并不能完全消除或者替代行政拘留这一严肃的法律惩戒手段。
一般被处五日拘留后取保候审难,行政拘留时限短且很快执行完,不存在取保。但因刑事犯罪被拘五日,符合条件可取保,如犯罪轻微可能判管制等,或病重、孕哺妇女,取保不危及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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