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继续取保吗
通常情况下,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完毕之后,若涉案事宜尚未彻底终结,或者是需要深入调查、责成起诉或进行审判等步骤时,也具备依法对取保候审程序进行重启的权利及条件。
然而,这还将受到急剧变化的案件具体状况以及执法机构的专业判断的影响。
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有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那么他们的取保候审资格就有可能被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间,会被逮捕吗
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性,在司法实践中,倘若那些曾经获得保释等待审判的嫌疑人在保释期间有意再犯新的罪行,又或者对受害者、举报人以及控诉方采取诸如打击报复等恶劣行为,那么他们将很可能面临再次被捕的境地。
这种再度逮捕行动是须经检察机关同意并批准的;
同时关于这一类事案,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审议之后,将依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准予逮捕或者不予逮捕的决策。《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收程序是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没收程序,其主要流程如下:首先,当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现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情况时,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是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而未能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行为。此时,执行机关将会对此进行核实确认,并向决定机关提交没收保证金的建议。若决定机关经过审查后认为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则会做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同时以通知书形式告知执行机关。紧接着,执行机关也需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通知银行将保证金账户内的金额全数没收,并且需将这部分资金上交国家财政。对于因违法行为导致保证金被没收的当事人来说,如果他们对没收决定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之内,向上级决定机关提交复核申请。值得注意的是,上级机关会在接到递交的复核申请之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复核决定。
通常情况下,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完毕之后,若涉案事宜尚未彻底终结,或者是需要深入调查、责成起诉或进行审判等步骤时,也具备依法对取保候审程序进行重启的权利及条件。然而,这还将受到急剧变化的案件具体状况以及执法机构的专业判断的影响。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有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那么他们的取保候审资格就有可能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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