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的案件中,法院所判决的刑罚强度将较单独的危险驾驶罪更为严重。
具体而言,判决结果通常需依据伤情严重程度以及违法犯罪情节的恶劣性予以综合性分析考量。
若该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重伤乃至更严重的伤害,则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并据此进行判罚。
在量刑过程中,法院还会充分考虑被告人的主观过失程度、是否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立案界定标准:
本罪属于危险性犯罪,若行为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进行竞速比赛,造成了情节相当严重的后果;
或者行为人在酒精深度影响下进行汽车驾驶;
或者行为人从事校车运营业务或客运服务工作,且严重超出额定乘客数量或者是严重超速行驶;
又或者行为人在运输危化品过程中,违反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存在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风险,凡符合上述情况之一者,即可视为本罪已经成立,应当立即进行立案侦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是不是交警管辖
对于制造危害行驶的犯罪行为,其侦查权限通常主要归属于公安机关中的交通管理部门,也就是我们熟知的交警队伍。然而,要办理任何形式的刑事事例都需要多方紧密配合,并非仅靠交警单打独斗来完成。一旦发现有可能涉及到危险驾驶的行为发生,交警部门将会立即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其中包括对涉案人员血液内酒精浓度的精确测量以及搜集事发地的重要物证等具体事宜。如果经过初步分析,收集的证据足以证明该行为确已触犯了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那么这些事例就将被移交至公安机关负责刑事侦查事务的特定部门,由他们接手进一步的侦查工作。随后,这些事例还需经过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查和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进行公正合法的审理认定。因此,虽然交警在此类事件的事先调查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是整个事例处理的全过程却是由众多司法机构紧密协作共同完成的。
在涉及到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的案件中,法院所判决的刑罚强度将较单独的危险驾驶罪更为严重。具体而言,判决结果通常需依据伤情严重程度以及违法犯罪情节的恶劣性予以综合性分析考量。若该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重伤乃至更严重的伤害,则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并据此进行判罚。在量刑过程中,法院还会充分考虑被告人的主观过失程度、是否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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