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案件会被搁浅吗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的案件通常并不会被搁置。
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它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得到了最终的解决。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司法机构仍然需要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审查以及提起公诉和审判等多个环节。
然而,若案件的证据存在缺失或者出现了其他特殊状况,那么案件的推进速度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有可能暂时停滞,但是这种情况相对较为罕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案件严重吗
1、所谓“取保候审”,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手段。
其主要作用便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尚未遭到逮捕或已遭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规避调查、起诉与审判活动,便会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是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再向其交付保证书,以此确保嫌疑人能够随时应诉,同时也不对其实施长期的羁押或是暂时性地解除其羁押状态。
这样的强制措施则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从客观角度来说,犯罪嫌疑人在遭受羁押之后,最为需要关注及耗费大量资源的事项便无疑是寻求律师协助进行取保候审了。
2、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即便犯罪嫌疑人得以被取保候审,这并不代表该类案件的性质一定较为轻微,更不意味着犯罪情节较轻的嫌疑人就一定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
相反,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主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只要能够满足相关条件,同样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案件已到检察院严重吗
在涉及到取保候审的事例转移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这一过程中,不能仅仅用“严重”这样的词汇来进行简单概括。实际上,取保候审仅是一项刑事强制性的手段,并未揭示出事例最终的定性情况。当事例被移交至检察机关时,便表示已经步入了审查起诉的阶段。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将会对已提交的案卷材料、证据以及其是否具备合法性、充分性等元素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与核实。若检察机关经过评估后,发现证据确凿充分且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已经清晰明确,那么他们有可能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反之,倘若证据存在缺失或者情节显著轻微,检察机关也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然而,总的来说,事例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标志着司法程序正在逐步推进,因此我们必须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在这个关键时刻,嫌疑人和他的辩护律师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的案件通常并不会被搁置。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它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得到了最终的解决。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司法机构仍然需要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审查以及提起公诉和审判等多个环节。然而,若案件的证据存在缺失或者出现了其他特殊状况,那么案件的推进速度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有可能暂时停滞,但是这种情况相对较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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