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案件会被搁浅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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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案件已结。在取保期限内,司法机关还需调查、审查、公诉、审判等。证据缺失或特殊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推进,但较罕见。
取保候审案件会被搁浅吗

一、取保候审案件会被搁浅吗

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的案件通常并不会被搁置。

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它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得到了最终的解决。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司法机构仍然需要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审查以及提起公诉和审判等多个环节。

然而,若案件的证据存在缺失或者出现了其他特殊状况,那么案件的推进速度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有可能暂时停滞,但是这种情况相对较为罕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案件严重吗

1、所谓“取保候审”,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手段。

其主要作用便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尚未遭到逮捕或已遭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规避调查、起诉与审判活动,便会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是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再向其交付保证书,以此确保嫌疑人能够随时应诉,同时也不对其实施长期的羁押或是暂时性地解除其羁押状态。

这样的强制措施则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从客观角度来说,犯罪嫌疑人在遭受羁押之后,最为需要关注及耗费大量资源的事项便无疑是寻求律师协助进行取保候审了。

2、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即便犯罪嫌疑人得以被取保候审,这并不代表该类案件的性质一定较为轻微,更不意味着犯罪情节较轻的嫌疑人就一定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

相反,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主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只要能够满足相关条件,同样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案件已到检察院严重吗

在涉及到取保候审的事例转移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这一过程中,不能仅仅用“严重”这样的词汇来进行简单概括。实际上,取保候审仅是一项刑事强制性的手段,并未揭示出事例最终的定性情况。当事例被移交至检察机关时,便表示已经步入了审查起诉的阶段。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将会对已提交的案卷材料、证据以及其是否具备合法性、充分性等元素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与核实。若检察机关经过评估后,发现证据确凿充分且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已经清晰明确,那么他们有可能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反之,倘若证据存在缺失或者情节显著轻微,检察机关也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然而,总的来说,事例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标志着司法程序正在逐步推进,因此我们必须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在这个关键时刻,嫌疑人和他的辩护律师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的案件通常并不会被搁置。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它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得到了最终的解决。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司法机构仍然需要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审查以及提起公诉和审判等多个环节。然而,若案件的证据存在缺失或者出现了其他特殊状况,那么案件的推进速度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有可能暂时停滞,但是这种情况相对较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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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保证金必须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取保候审根据案件的不同,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都应当由执行机关作出。  
(一)人民的规定:指控犯罪的限制、情节、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二)人民检察院的规定: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经济状况和涉嫌犯罪的数额,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1000元以上的保证金。  
(三)公安机关的规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保证金统一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收取和保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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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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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二度烧伤工伤赔偿应赔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浅二度烧伤工伤赔偿应赔多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的相关信息
1、定义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
2、产生背景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
3、认定范围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浅二度烧伤工伤如何赔偿(
1)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
2)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3)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4)人身伤害案件,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浅析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对于浅析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缔约过失责任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其构成要件应当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这两个方面。具体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信赖利益损失,指相对人因信赖合同会有效成立却由于合同最终不成立或无效而受到的利益损失,这种信赖利益必须是基于合理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
这里的过错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在缔约阶段违反了附随义务,并对合同最终不能成立或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负有过错,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4.缔约人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即相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是由行为人的缔约过失行为造成的,而不是其他行为造成的。如果这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不能让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这是该责任制度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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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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