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借据的借款,亲属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在借贷行为中,即使没有书面形式的欠条作为证明,但只要能够充分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着借贷关系以及明确地约定了相应利息费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请求支付利息是完全合法且合理的;相较之下,欠条并不能成为唯一的、或者说唯一有效的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凭据。事实上,我们还可以通过各种法律手段和途径,比如借款合同、出具相关的借条声明等等,来进一步验证并确认这一借贷关系的确立。
此外,如果涉及到其他相关人员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信度较高的证词,也同样具备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效力。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给亲戚的钱没打欠条还能要回来吗
债权人可根据与借款方的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或者其他通讯软件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等多种方式来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进行追索。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明确规定,当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必须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3.如果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上并未载明债权人姓名,那么持有这些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然而,若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且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后认定原告并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则该案将被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借给亲戚的钱要不回来怎么办
在该情况下,事例涉及到了普通民众之间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首要之事便是,您应当迫不及待地收集并妥善保管所有相关证据,例如能够充分证实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且借款具体数额的凭证,诸如借据、银行转款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信息等等诸如此类的资料。紧接着,您可以先行尝试与这位亲戚进行协调交谈,以建立友好的沟通环境,从而明确还款的日期以及资金的支付方式。倘若经过多次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便有权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请务必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通常来说,时效期限是有严格限定的,即为三年。之后,法院将会根据您所提交的各种证据开展全面而详尽的审查,并依法做出相应的裁定。裁决生效后,若接到裁定的另一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您便有权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借助法院的力量,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以此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未办借据的借款,亲属可要求支付利息,前提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及利息约定。欠条非唯一证明,可通过借款合同、借条声明等法律手段验证。第三方证词若可信度高,同样具备证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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