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归男方了,女方还可以要回来吗?
若原定抚养权属于男方,在适当的情况下仍可请求女方恢复抚养权。针对此类案件,女方
首先应设法与男方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双方认同的解决方案。如若无果,女方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判定抚养权归属。当男方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时,法院通常会批准变更抚养权:
1.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残疾使得其无法继续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
2.未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导致与其子女共处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3.已经年满八岁的子女,出于个人意愿希望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对方具备相应的抚养能力;
4.有其他确实充分的理由要求变更现有抚养关系状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有没有法律依据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支付标准的相关问题,《最髙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做了详尽的法律说明,指出抚养费用的数目应当由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父母双方经济承担能力与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所共同决定。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的父母来说,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进行支付;然而,如果他们需要承担两个或更多个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计划可以适度提高,但是总的所占比例通常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而言,抚养费用可以参考其于当年获得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且依照上述的百分比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可以适度上调或者下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额度,我们通常会根据孩子们实际的需求、由您与配偶共同承担的抚养责任以及该地区实际的生活水平来进行综合评估并制定。在此前提下,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一般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计算。然而,如果您需要同时承担两位或更多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这个比例则可以适度地提高,但是请注意,最高不能超过您每月总收入的50%。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的金额就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按照上述的比例来确定。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孩子生病、上学等实际需求超出了原先约定的抚养费用额,或者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经济状况出现了重大变化,此时,您都有权提出变更抚养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的请求。
女方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请求恢复抚养权。应先尝试与男方协商,如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男方有严重疾病、未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子女希望跟随另一方等情况下,可能会批准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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