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是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0-16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70人
专家导读 本公司可提供各类贷款服务,包括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以及贷款项下的资金结算等多个领域;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本公司严禁对外部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交易行为,并且不得从事除小额信贷业务之外的其他任何商业运营范畴,例如设立任何分支机构或实施任何形式的向公众筹集资金及借款活动等涉足规模化运作的行为均被严格禁止。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是哪些

一、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是哪些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畴包括哪些方面

本公司提供多项金融服务,包括各类借贷业务、票据贴现以及资产转让咨询服务等;此外,还可在贷款事务中的资金结算方面为您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然而,需要郑重声明,尽管我司名称中含有“贷款”二字,但我们并不具备对外进行投资的资质,也无法开展任何超出小额贷款范畴之外的经营活动。这其中就包含了在原有基础上设立分支机构或是进行任何形式的吸纳公众存款及筹集资金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小额贷款公司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针对消费者而言,小额贷款公司的债权转让通常被视作是合法合规的操作方式。

无论债权的所有权归属于何人,其所欠贷款均需得到偿还。

只要所提供的贷款利率未超出法律的规定范畴,倘若消费者故意逃避债务,那么第三方便具有追索权,这将对借款人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一定的影响。

债权转让,即是指合约债权人通过达成协议,将其整体或者部分的债权转交给第三者进行处理。

在这个过程中,债权人仅需告知债务人有关债权转让的实际情况,无需取得债务人的书面同意,然而若未进行通知,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仍可继续向原先的债权人履行相关义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小额贷款公司起诉开发商有效吗

此问题之答案涉及到具体环境以及相关证据的获取与分析。首要步骤便是明晰小额贷款公司诉求法院依据何种缘由展开诉讼程序,例如核心问题便在于开发商违规操作导致贷款违约,抑或是其未能履行担保责任等。倘若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合法有效的贷款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并且开发商确实存在违背约定的行为,那么在具备充足证据以及遵循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小额贷款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会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然而,若贷款合同存在无效的可能性,如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亦或是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行为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规范,那么该项诉讼请求很可能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总而言之,对于诉讼请求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断,绝非一刀切式的简单处理,而是需要综合考量众多法律因素以及具体证据的收集与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畴包括各类借贷业务、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咨询服务,提供贷款事务中的资金结算服务。但不具备对外投资资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吸纳公众存款及筹集资金,仅限小额贷款业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是哪些
一键咨询
  • 155****01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4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8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7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4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2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2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0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0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4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是哪些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畴包括各类借贷业务、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咨询服务,提供贷款事务中的资金结算服务。但不具备对外投资资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吸纳公众存款及筹集资金,仅限小额贷款业务。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的经营范围属于经营范围吗
[律师回复]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由申请者根据经营方向申请的,由工商机关审核确定的。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分别于1994年和2002年进行修订,2011年第三次修订。该标准(GB/T)由国家统计局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11年11月1日实施。此次修订除参照2008年新修订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修订四版(简称:ISIC4)外,主要依据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状况和趋势,对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做了调整和修改。    新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11年11月1日实施。根据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从2012年定报统一开始使用。    原则和规定  划分行业的原则  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  行业分类的基本单位  根据《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Rev.4),本标准主要以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作为划分行业的单位。采用产业活动单位划分行业,适合生产统计和其他不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采用法人单位划分行业,适合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  在以法人单位划分行业时,应将由多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集团公司等联合性企业中的每个法人单位区分开,按单个法人单位划分行业。  确定单位行业归属的原则  本标准按照单位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其行业性质。当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则按照该经济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当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0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超出经营范围的经营范围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超出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属于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情形,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非法经营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八十条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小规模建筑公司的经营范围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小规模建筑公司的经营范围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劳务派遣经营范围怎么规定的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务派遣经营范围怎么规定的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
第七条 〔经营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材料〕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派遣规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工作人员的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文本;劳务派遣单位内控管理、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及其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文本;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文本;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什么是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的确定方法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时要避开哪些误区 1、不关注经营范围的前后顺序 有些企业同时经营多个行业的业务,此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在企业为所属行业,而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小心吃亏。 2、分支机构随便写 企业设立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其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因此,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在总公司经营范围以内。 但是,如果企业设立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不需要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由于母子公司经常相互提供服务,总公司应增加商业服务业等经营范围,子公司增加为总公司提供服务的经营范围。 3、没有考虑核定征收 打算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4、经营范围越多越好 由于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不能自行开具发票,需到税局。财务人员为了节省麻烦,把能想到的经营范围都写进去了。 但有些经营业务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 5、经营范围随便抄 即使是相同行业的企业,其经营的侧重点也有很大的不同。以增值税为例,混合销售中按照主业确定税率,同样的混合销售业务,不同主业的企业税率不同。 在确定主营业务时,经营范围也是可以参考的一项,经营范围应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避免多缴税。经营范围虽然小,但有很多误区,财务人员记得绕道走呀。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经营范围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有一个朋友要和他的同学一起合伙开一家公司,准备去注册公司了,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有那些?
[律师回复]
一、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有哪些
1、股权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
2、投资咨询(除经纪),
3、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
4、商务咨询(除经纪)。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需要缴哪些税
国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缴纳营业税,但是每个合伙人在分配收益后按照其性质单独缴纳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合伙企业施行“先分后税”原则,对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只对投资人征税。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一种特殊形态,同样适用上述规定。因此,对于自然人投资者,《财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指出,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于法人和其它组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
三、新三板股权投资的优势
1、投资门槛降低,个人和机构都有机会参与股权一级市场的投资。中国的股民只能参与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股权投资原本只是属于机构投资者才能参与的领域,因为股权投资至少是上千万资金才能投资的。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新三板市场明显降低了投资者参与的门槛,投资者几十万就有机会参与了企业原始股权投资。
2、回报潜力大。在证监会把上市由审核制向注册制的转变,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者在投资了原始股之后,有转板上市、兼并收购、协议转让等方式退出,在2-3年的时间就有机会获取几倍的溢价收益,回报潜力非常大。
3、投资方式安全。
(1) 投资者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投资者投资该项目后,企业通过工商变更,投资者显示在企业的股东名册中,从法律层面上,投资者成为真正意义上企业的股东。投资者的投资资金是非常直接的,去向是明确的,不会像在市场上的一些投资理财产品,投资者根本无法知道自己的资金的投资去向。
(2)投资者是作为公司的优先股股东,享受每年约定的分红。所投企业在没有通过上市、并购、转让等溢价方式退出前,优先股东优先享受公司分红,该分红比例在投资合同中明确标出。在约定的时间内,企业没有上市的话,在约定的时间点,比如3年后,公司大股东要原价回购优先股东的股份,在合同的中明确标出。
(3)风险可控。在严格审计后,企业所增资的额度远远小于企业净资产的总值,一般增资额不到净资产的50%,安全系数非常高。同时公司大股东对优先股东有无限连带责任,在合同中标明。 从事股权投资、债券投资、项目投资、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各类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0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企业经营范围
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2.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二手车经营范围中的经营范围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是此市场主体的主要职能,具体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行为,主要工作如下:  
(一)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对场内的交易活动负有监督、规范和管理责任。要制定市场管理规则,在市场内设立醒目的公告牌,明示交易服务流程、交易手续办理说明及注意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驻场商户管理规则、客户查询和监督电话号码等内容,在销售展示车辆显要位置明示《二手车交易车辆信息表》,并作为交易合同附件。  
(二)要建立车辆的索证索票制度,亮照、亮证经营,杜绝拼装、盗抢、等非法车辆流入市场,保证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交易秩序,为办理二手车交易、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结算、纳税等提供服务条件。要根据税务机关委托,依法代收代缴国家税收。建立入场经营户的登记和经营信息统计档案。因管理不当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查验交易合同及相关证照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为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企业进行交易的二手车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不得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活动。二手车经纪机构应进入二手车交易市场从事经纪活动,并与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签订相关协议。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进行。  
(五)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只能为在本市场内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交易的二手车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得为其他二手车市场和二手车经销企业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六)建立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报送制度。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二手车交易量、交易额等信息书面报送给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备案。  二、引入二手车流通行业的退出机制。市商务、公安、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行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擅自从事开办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予以取缔和处罚。对经营场地已挪作他用或经营秩序混乱、交易行为失控、市场管理混乱、违规经营、不使用统一交易合同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提出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缔。严厉查处二手车交易中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场外交易以及经营禁止上市交易车辆的行为,切实维护二手车交易市场行业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建立二手车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备案管理,为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手续。在日常经营中,要按时组织经营信息报送。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同时,为依法依规经营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促进二手车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对违反二手车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及本通知规定的,严肃查处其违规行为,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经营范围分类有哪些,经营范围如何分类
1、注册文化传播公司类。2、注册商贸、贸易公司类。3、注册资产管理公司类。4、注册投资管理公司类。5、注册贸易公司类。6.注册服务类公司。7.注册建筑安装类公司。8.注册科技类公司。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是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