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有一事一申请规定吗
关于行政复议的一事一申请规则
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一事一申请"原则意味着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若对某一特定的行政行为持有异议,仅可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一次行政复议申请,而不能进行重复申请。针对多个具体行政行为所引发的争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逐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而非进行多重申请合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二、行政复议有时间限制吗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社会组织,若认为特定行政行为对自身合法权益构成侵害时,可在自知晓该特定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正式复议申请;但若法律明确规定的申请期限超出了此60天的范围,则应执行法律规定。针对因人为不可控制之灾祸或其他完全合理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时提交复议申请这一情况,本人的申请期限将会从障碍得到解除的那一刻重新开始计算。《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行政复议有没有成功的怎么办
当行政复议取得圆满成功之后,通常会出现以下三种可能性的定局:第一,被复议的行政机关可能因勇气担当而自行解构原先的行政行为,并据此复议裁决重新厘定新的行政行为。
第二,复议机构有权直接变更先前的行政行为,以期达到更加符合法治精神和公正立场的严苛标准。
最后,如若原行政行为对您个人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害后果,您同样享有依法请求获得相应赔偿的法定权力。
在此之后,您须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与之相关的行政机关是否按照裁决履行自我任命的责任义务,务必保证其严格执行恢复后的行政决策。
倘若行政机关依然选择漠视法令,未依照法定程序执行防线,则您完全有权依法采取更为深入地法律补救行动,比如向复议机构继续反应问题或者发起行政诉讼,以此坚决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一事一申请是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即针对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只能提出一次复议申请,不可重复申请。对于多个行政行为引起的争议,应分别提出复议申请,不可合并处理。这有助于确保行政复议的效率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