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诈骗罪是否涉及民事赔偿责任?
涉及到合同诈骗相关的案件,受害者群体是有权利提出民事赔偿要求的。这是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在刑事诉讼环节中,当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实际的物质损失时,他们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然而,若被害人不幸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那么其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便可依法行使此项权利。
另外,如果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遭受了损失,那么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也可以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详细解释如下,即以非法获取他人财产权益且并无真实交易意图为目的,在合同的拟定与履行过程中的各项行为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表现形式为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当事人蒙受财物损失。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要求,对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案件,须按照以下相关标准进行立案审查:
(1)对于个人向公众或私人实施的诈骗行为,若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人民币五千元至两万元的标准,则公安机关应对此进行立案侦查;
(2)对于单位直接领导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以其所属单位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且所得款项均归属于该单位的情况下,倘若诈骗金额超过人民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的范围,应视为需要进行刑事立案调查处理的情况。《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河北省标准是多少
在河北省范围内,针对合同诈骗罪的刑事立案与追求责任的法律标准通常为:当个人实施诈骗行为,且其从中非法获取的公共或私人财产价值达到人民币两万元及以上时,即可视为“数额较大”;若犯罪嫌疑人个人通过诈骗手段取得的公私财产价值超过二十万元,则可被认定为“数额巨大”;而当个人通过诈骗手段获取的公私财产价值高达一百万元及以上时,便可被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实际的定罪量刑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全面考虑犯罪行为的真实性、严重性、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在处理具体事件时,还需根据事件的详细情况进行精准的判断和评估。
合同诈骗案受害者有权要求民事赔偿。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挽回损失。若被害人无法行使权利,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可代为提起。若涉及国家、集体财产损失,检察院亦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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