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伤残等级量刑怎么计算刑期

最新修订 | 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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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故意伤害罪中伤残等级对刑期计算的影响1、故意实施人体伤害行为,造成受害者肢体残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属于致人重伤,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则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罪伤残等级量刑怎么计算刑期

一、故意伤害罪伤残等级量刑怎么计算刑期

故意伤害罪“伤残等级量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1.若因蓄意伤人而导致他人伤残,则符合构成重伤的条件,将面临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处罚

2.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前所述之罪行,倘若致人重伤,将被判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造成他人死亡或采用极端残忍手段使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在交通肇事罪这一犯罪类型中,其量刑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若该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得公共或私人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其次,如果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避责任或者具有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则将被判处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最后,如由于肇事者的逃跑行为直接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况出现,此时将会被诉以最高可达七年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罪公安七天取保的条件是什么

在涉及到故意伤害罪的刑事事件中,公安部门有权考虑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此种决定需要基于诸多因素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点:首先,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依据法律规定可能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带刑罚。例如,人身伤害导致的后果并不特别严重,或者并不具有明显且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次,犯罪嫌疑人自身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行处理个人生活事务;或是正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此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可能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实质性的威胁。再者,尽管已超过法定的羁押期限,但由于事件审理工作并未完成,仍有必要实行取保候审策略。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为保证人,能够提供充足的担保资金,或者提供符合标准的保证人,确保在取保候审期间随时可以接受传唤保证并无阻碍正常诉讼的任何因素存在,那么取保候审便是极具可行性的选择。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终极决策需根据具体事件和相关证据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

故意伤害罪“伤残等级量刑”的刑期根据伤害程度而定。致人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致人轻伤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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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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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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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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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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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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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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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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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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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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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等级伤残综合计算公式及对公式中各因素的解读2002年12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在附录B-B.2伤残标准中列出了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C=Ct×C1×(Ih+∑Ia,)(∑Ia,≤10%,I=
1,
2,3……,多处伤残)式中: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Ct——伤残赔偿总额,元;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Ih+∑Ia,≤100%
二、简化表述对上述公式的解读过于繁复难懂,其实简而化之,将公式转化成文字可以表述为:对伤残者的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任何一个非法律专业人员,只要了解了简化版的公式,都可以套用公式为多等级伤残者计算其实际赔偿额,而非一筹莫展其中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附加伤残等级指数(累加)
(一)赔偿责任系数分别为:完全责任:100%;主要责任:90-60%;同等责任:50%;次要责任:40-20%;轻微责任:10%
(二)伤残等级赔偿指数分别对应为(法定标准):一级100%二级90%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三)附加伤残等级赔偿指数分别对应为(无法定标准,学术界观点):一级10%二级9%8%四级7%五级6%六级5%七级4%八级3%九级2%十级1%
(四)限制条件:
1、附加伤残等级指数累加不得大于10%,即附加的累加总和以10%为上限,超出的不计
2、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不得大于100%,即以100%为上限,超出的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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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等级伤残怎样计算残疾赔偿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
关于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的问题。按照GB18667-2002附录B中列出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来确定。这个公式是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来计算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法定公式,公式如下:
C=Ct×Cl×(Ih+∑Ia,)(∑Ia,≤10%,=
1,
2,3……,多处伤残)
=1=1
分岐意见主要是对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有着不同的理解,Ia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指除一个最高伤残等级外的其他每一个残级附加指数只能在0和10%之间浮动。而对附加指数该如何浮动,在附录B并没有具体说明如何适用,这属于法官可自由裁量的范围,一般要区分不同残级之间的差别,
1、对10级伤残可按1%、9级伤残可按2%、8级伤残可按3%计算……其余类推。
2、或者按:10级为2%;9级为3%,8级为4%,计算。Ih+
∑Ia≤100%指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加上其他残级的附加指数不能大于100%,即不能超过一级伤残,也就是说,在受害人有非常多的残级情况下,即使累加超过了100%(也就是已超过了一级伤残),最多也只能按一级伤残计算残级赔偿金。
案由:
2005年2月10日晚,原告驾驶二轮摩托车从乡下返回家里,骑至遂川县城路段,与对面被告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会车时,两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2006年原告受害者的伤残程度经司法鉴定部门所评定,其伤残等级根据不同的受伤部位分别为伍级、陆级、捌级3个级别,其头部损伤为伍级伤残,智力损害为陆级伤残,眼部受为捌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受害人负担交通事故的责任50%,肇事司机负担事故的50%责任,受害人今年25岁,属于在江西省有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
分岐:
对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受害方认为,由于受害人经评定共有3个伤残等级,每个伤残等级所获得的赔偿额相加已经超过了一级伤残的赔偿额,因此伤残赔偿金应按一级伤残计算。而加害方认为,受害方提出按一级伤残计算没有法律依据,应按其被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即伍级伤残计算伤残赔偿金。在审理中,对于如何计算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问题有较大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计算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上浮一个或二个等级计算的;
第三种意见认为按更高的等级另加次等级的10%计算等等;
第四种意见认为,应按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来计算。
第四种意见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有专门的综合计算方法,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附录B中所确定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加以计算。
该标准另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即在附录B中。在本案中,按照计算公式及其指标,适用2005年度江西省城镇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86
19.72元/年。可确定Ct=伤残赔偿总额=86
19.72元/年×20年=17239
4.4元;Cl=赔偿责任系数=50%(肇事司机半责);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60%(最重的残级赔偿指数,即伍级赔60%);受害人3处伤残,其最高的伤残等级为5级,其余2处伤残为陆级、捌级、确定分别按5%、3%计算,故Ia=〔60%(伍级伤残)+5%(陆级伤残)+3%(捌级伤残)=68%〕。套用公式可得出受害人应得伤残赔偿金的总额为:(C)=17239
4.4元(Ct)×50%(C1)×68%=5861
4.09元。
这说明,受害人的伤残综合评定结果为残疾68%,即比5级伤残高,但略低于4级伤残。
因此可以推断受害方提出按三个级别伤残总数相加,肇事方提出按伍级伤残,以及
第一种意见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计算,第二种意见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上浮一个或二个等级计算的,
第三种意见按更高的等级另加次等级的10%计算等来计算残级赔偿金都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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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伤残等级如何计算
1、一级乙等(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计算。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级伤残)按7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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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多等级伤残要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
关于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的问题。按照GB18667-2002附录B中列出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来确定。这个公式是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来计算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法定公式,公式如下:
nn
C=Ct×Cl×(Ih+∑Ia,i)(∑Ia,i≤10%,i=
1,
2,3……n,多处伤残)
i=1i=1
分岐意见主要是对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有着不同的理解,Ia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指除一个最高伤残等级外的其他每一个残级附加指数只能在0和10%之间浮动。而对附加指数该如何浮动,在附录B并没有具体说明如何适用,这属于法官可自由裁量的范围,一般要区分不同残级之间的差别,
1、对10级伤残可按1%、9级伤残可按2%、8级伤残可按3%计算……其余类推。
2、或者按:10级为2%;9级为3%,8级为4%,计算。Ih+
∑Ia≤100%指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加上其他残级的附加指数不能大于100%,即不能超过一级伤残,也就是说,在受害人有非常多的残级情况下,即使累加超过了100%(也就是已超过了一级伤残),最多也只能按一级伤残计算残级赔偿金。
案由:
2005年2月10日晚,原告驾驶二轮摩托车从乡下返回家里,骑至遂川县城路段,与对面被告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会车时,两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2006年原告受害者的伤残程度经司法鉴定部门所评定,其伤残等级根据不同的受伤部位分别为伍级、陆级、捌级3个级别,其头部损伤为伍级伤残,智力损害为陆级伤残,眼部受为捌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受害人负担交通事故的责任50%,肇事司机负担事故的50%责任,受害人今年25岁,属于在江西省有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
分岐:
对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受害方认为,由于受害人经评定共有3个伤残等级,每个伤残等级所获得的赔偿额相加已经超过了一级伤残的赔偿额,因此伤残赔偿金应按一级伤残计算。而加害方认为,受害方提出按一级伤残计算没有法律依据,应按其被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即伍级伤残计算伤残赔偿金。在审理中,对于如何计算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问题有较大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计算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上浮一个或二个等级计算的;
第三种意见认为按更高的等级另加次等级的10%计算等等;
第四种意见认为,应按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来计算。
第四种意见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有专门的综合计算方法,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附录B中所确定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加以计算。
该标准另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即在附录B中。在本案中,按照计算公式及其指标,适用2005年度江西省城镇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86
19.72元/年。可确定Ct=伤残赔偿总额=86
19.72元/年×20年=17239
4.4元;Cl=赔偿责任系数=50%(肇事司机半责);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60%(最重的残级赔偿指数,即伍级赔60%);受害人3处伤残,其最高的伤残等级为5级,其余2处伤残为陆级、捌级、确定分别按5%、3%计算,故Ia=〔60%(伍级伤残)+5%(陆级伤残)+3%(捌级伤残)=68%〕。套用公式可得出受害人应得伤残赔偿金的总额为:(C)=17239
4.4元(Ct)×50%(C1)×68%=5861
4.09元。
这说明,受害人的伤残综合评定结果为残疾68%,即比5级伤残高,但略低于4级伤残。
因此可以推断受害方提出按三个级别伤残总数相加,肇事方提出按伍级伤残,以及
第一种意见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计算,第二种意见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上浮一个或二个等级计算的,
第三种意见按更高的等级另加次等级的10%计算等来计算残级赔偿金都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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