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销组织罪能否取保候审
传销组织罪之保释申请可行性探讨
在我国,只要传销组织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即可依法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方可申请取保候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经侦查机关批准,案件已到达羁押期限但仍未结案的追诉对象;被判有期徒刑以上重罪者,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危害和影响的;患有重大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危害和影响的,均可提出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传销组织罪可以被判缓刑吗
关于那些被控告犯有组织或领导非法活动罪名的罪犯,必须依据案情的真实情况、犯罪行为的性质特点、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范围等多角度进行严密细致地审查分析,如果犯罪分子符合缓刑应用的特定条件,那么是可以依法给予缓刑判决处理的。
缓刑,并非某种具体的刑罚方式,而是一种关乎刑罚执行的制度安排,主要含义为人民法院对已经被判定处以拘役处罚(只适用于管制情况除外)或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然后结合其犯罪事件的具体情节、其对罪行的认识程度、服罪的表现以及对悔过行为的表态,认为原先所判的刑罚可以暂时停止执行,并制定出一段时间的考验期限;
在此期间,只要犯罪分子没有出现法定的取消缓刑的情形,原来所判之刑就将不再实行,这就是所谓的缓刑执行制度。《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传销组织罪检察院怎么判
针对传销组织罪行的判决结果,检察机关并不会直接作出判定,而是需要由法院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具体的事例事实来决定。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一个确实的判决是通过深入分析众多因素而得出的。这些因素包括,传销活动的规模大小、涉及到的资金数量、参与者发展下线的人数、影响和导致的社会危害性等等。通常而言,如果事例情节较为轻微,那么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缴纳相应的罚金;然而,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要缴纳罚金。但是,具体的量刑标准还需要根据被告在整个犯罪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进行综合考虑。在这个过程中,检察机关的职责主要集中在对事例进行审查起诉,然后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并在法庭上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详细阐述所指控的罪名以及量刑建议。
传销组织若满足法定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羁押期满未结案;有期徒刑以上但不会危害公共安全;以及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情况且不会危害公共安全。符合上述情形者,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