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罪50万判几年
对于涉及到信用卡诈骗数额高达5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行为已经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因此需要接受最高可达10年甚至无期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时还需承担最少五万元至最多五十万元的罚款或是没收财产的处罚。在实践业务中,如果实施了信用卡诈骗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通常定义为2万元及以上)时,将会面临最轻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并且还将被处以最低二万元至最高二十万元的罚金;而当涉案金额达到巨大标准(通常定义为5万元及以上)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最少五万元至最多五十万元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在信用卡诈骗案件成功立案之后,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该案件将被撤销:
首先,倘若相关案件情节微小且其产生的社会危害度微不足道,则可判定它并非构成犯罪行为;
其次,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出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范围之内;
第三种情形,当这类案件获得了国家颁布的特赦令并以此方式免除了犯罪者应承受的刑罚;
再者,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不幸离世;
最后,根据其它一系列的法律规定而被豁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信用卡诈骗9万法院怎么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界定,在众多犯罪行为中,以恶意透支、套取现金较多到90,000元人民币的信用卡欺诈行径被归为“数额巨大”这一类型。针对此类案件,司法部门在进行审判过程中,将综合衡量犯罪嫌疑人为实现其不法目的所实施的严重犯罪事实、所涉及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通常而言,此类罪犯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然而,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检举揭发他人罪行或者积极退还赃款等表现良好的情节出现,则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的机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将视每一起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您对此类问题仍存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取更为精准且权威的法律意见与建议。
信用卡诈骗罪涉案50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可判最高十年或无期徒刑,并处五至五十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若金额较大,最少判五年以下,罚二至二十万元;金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判五至十年,罚五至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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