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怎么才算
侵占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在构成要件中,本罪侵犯的客体乃是他人财产权的所有性。而在本罪的犯罪客体上,其针对的对象主要包括他人交给自身保管的财物以及遗忘物品、掩埋物品等,这些财物既可以是法律允许的合法财物,也可能是违法或不当所得的违禁品及赃物。
(二)从客观角度来看,本罪的具体行为表现在对他人交予本人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掩埋物进行非法占有,且数额较大,同时拒绝归还给原主人。
1.
首先,行为人需要通过正当、善意且合法的方式来持有他人财物;
2.
其次,行为人必须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拒绝归还给原主人。
(三)在主体要件方面,本罪的实施者应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16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四)在主观要件上,本罪的成立必须以行为人的故意为主观要素,即行为人明知属于他人交与其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掩埋物,却仍然非法占为己有。过失行为并不足以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占罪怎么认定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所述:
第一,该犯罪的主体为一般公民皆可担任;
其次,其主观心理状态须为直接故意,同时需具备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的不良意图;
再次,侵害的对象则必须为他人所有的财产权;
最后,客观方面要求存在以下行为模式:
即将他人委托给自己保管的贵重物品、遗失物或隐藏物非法占为已有,并且数额较大,拒绝退还。《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怎么才能立案成功
侵占罪,系指行为人为保管或看护之他人财物予以非法占有,且该金额达到较大程度,亦或行为人成为他人遗忘物或埋藏物之合法所有权人,但却拒绝归还或交出此贵重物品,以上诸种情形均可导致侵占罪的成立。侵占罪立案的核心要素包括:1.存在明确的犯罪事实,即确实发生了他人财物被非法侵占的事件;2.证据充足,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侵占行为;3.所侵占的财物价值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法定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欲成功立案调查,受害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支持,例如关于财物归属权的确凿证明,以及足以证明侵占行为存在的充足证据等。此外,公安机关将会对所有事例进行细致审查,以确保证据链条完整,犯罪事实细节确凿无误。值得特别强调的是,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这一法定标准的具体定义和掌握尺度或许略有出入。
本罪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对象包括合法及非法财物。行为人需通过合法方式持有他人财物,并非法占有且拒不退还。犯罪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需故意占有他人财物,过失不构成此罪。本罪涉及财产权、行为表现、主体资格及主观故意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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