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是否得明知犯罪

最新修订 |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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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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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针对认定洗钱犯罪这一问题,我们应着重强调的是对洗钱行为的认证,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为他人提供资金账户的行为;其次,协助他人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行为;再次,协助他人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进行资金转移的行为;继续,协助他人将资金汇往境外的行为;当然,还有最后一条,即通过其他手段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洗钱罪是否得明知犯罪

一、洗钱罪是否得明知犯罪

在对洗钱罪进行判定时,重点在于准确把握其洗钱行为的性质与特征。具体而言,法院需要根据以下五种情况来判定是否存在洗钱行为:

(1)协助提供银行账户以供使用;

(2)协助将资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或有价证券

(3)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流动;

(4)协助将资金转移至境外;

(5)采用其他手段掩盖、隐藏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及性质。

在判定洗钱罪时,主观方面必须是明知的。

然而,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实不知情,则可排除其构成洗钱罪的可能。以下七种情况下,可以被视为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除非有证据能够证明其确实不知情:

(1)知晓他人正在实施犯罪活动,并协助其转换或转移相关财物;

(2)无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他人转换或转移财物;

(3)无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购买财物;

(4)无正当理由,协助他人转换或转移财物,且从中获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

(5)无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大量现金分散存储于多个银行账户中,或在不同银行账户间频繁进行资金划转;

(6)协助近亲属或其他关系亲密的人转换或转移与其职业或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

(7)其他可以被认定为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洗钱罪是否会被没收固定资产

如果固定资产被认定为涉嫌洗钱罪的违法犯罪所得或者产生的收益,那么将面临被依法没收的风险。

在法律框架下,实施此类犯罪的行为人将会被判定洗钱罪名成立,此时应没收其所有的非法所得和产生的利益,同时对其施以相应的刑事惩罚措施,包括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附加或不附加罚金刑。

犯罪情节较为严重时,将按照刑法规定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进一步加重罚款力度。《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洗钱罪是否需要明知案件信息

走私犯罪构成要素之一便是,行为人需清楚地明白哪些收入或收益来自非法活动,如贩毒、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然而,依然选择为之提供掩护或者试图隐藏这些资源和财富的真实来源及本质。对于"明知"这一元素,其含义包括确切地得知以及依凭合理判断的理解。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认定行为人是否确已明知将会思考多重因素,譬如商易手段、买卖价格、资金流动方向、行为主体自身的认识能力等等。如果仍然无法确定行为人是否明知,那么通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材料进行推测。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洗钱罪行乃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一经触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洗钱罪判定关键在明确洗钱行为性质与特征。法院依据以下五种情况判断:(1)提供账户;(2)资产转换;(3)资金流动协助;(4)资金境外转移;(5)掩饰犯罪所得来源。确保准确打击洗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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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是否得明知违法犯罪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或者跨境转移资产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因此,若行为人对资金的性质毫不知情或无法合理判断,不构成洗钱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若明知或应知资金为非法所得,仍进行洗钱行为,则构成刑事犯罪,需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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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的情形有哪些,洗钱与隐瞒犯罪所得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洗钱罪的情形有哪些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犯罪故意中“明知”的判断,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7)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二、洗钱与隐瞒犯罪所得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特指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
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后者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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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是否要明知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知晓资金来源于特定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掩盖或隐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无论是否知情,均可能构成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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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什么是洗钱罪,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洗钱罪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贿赂犯罪、活动犯罪、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洗钱作为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在理解上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将其局限于清洗行为,即掩盖犯罪所得黑钱的犯罪来源,将其换上合法的外衣,这是严格意义上的洗钱;另一种是把经过清洗的钱重新投入到合法或基本合法的经济活动之中,这被称为“再投资”。
二、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本条规定的洗钱罪,两者都属于连累犯的范畴。但是,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而言,两者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特指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
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后者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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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是否要明知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知晓资金来源于特定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掩盖或隐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无论是否知情,均可能构成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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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什么是洗钱罪,是上游犯罪还是洗钱罪
[律师回复]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法制化在不断的增强,依法治国的方针一直在坚持,如今我国已经变成了法制国家,人们对于法律的意识在不断的增长,在生活中我们对于洗钱以及分子并不陌生但是也不会遇到,那将犯罪列为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将犯罪列为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是什么刑法修正案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活动犯罪、犯罪、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修正案列举了5种情形: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过去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只包括四种,即使用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活动犯罪、犯罪,本次修正案增加了犯罪和金融犯罪作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这主要是为了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保障金融安全。另外,犯罪都是收益性比较大的犯罪,将犯罪规定为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对于打击、及时制止资金外流非常重要。
二、刑法条文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活动犯罪、犯罪、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上述内容可以清楚知道将犯罪列为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是什么,洗钱是我国的一个比较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在我国的刑法条例中有对于洗钱严厉处罚,因为洗钱一般涉及的资金都比较大,因此一般人没那么多钱也就意味着都不会接触到洗钱的行为。
如何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中的明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中的明知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中罪的”明知“,应当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两个方面。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规定:”认定窝赃、销赃罪的“明知”,不能仅凭被告人的口供,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予以分析。只要证明被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就可以认定。“据此,应当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的”明知“,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两个方面。
3、关于”知道“。被告人知道为犯罪所得,即对于被告人来说,犯罪所得的性质是显而易见的,但不必知道赃物系通过何种犯罪所得。请注意,被告人知道是犯罪所得后作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应当是在本罪的实行行为结束之后做出的,如果和本罪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事后由其对犯罪所得的赃物进行掩饰、隐瞒,那么被告人和本罪的犯罪分子构成共同犯罪,应当以本罪进行定罪处罚,而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4、关于”应当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五)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六)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七)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这里规定的实质上就是”应当知道“。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是采用推定的方法,即除非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实不知道系他人的犯罪所得及收益,否则,被告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如果和一般的生活、生产经验相违背而没有正常的理由,那么就可以推定被告人”应当知道“。
无意帮人洗钱犯法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意帮人洗钱犯法吗
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犯罪故意中“明知”的判断,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7)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注意:被告人将洗钱罪(第191条)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本罪其他上游犯罪范围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响洗钱罪“明知”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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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的明知认定是怎样的
洗钱罪中“明知”的认定涉及对犯罪所得的明知。当行为人明知资金来源于毒品、黑社会、恐怖活动、走私、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或金融诈骗等犯罪,却通过提供账户、转换资产形式、转账等方式掩盖或隐瞒其非法性质,这些行为构成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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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洗钱犯罪要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洗钱犯罪如何界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1、提供资金账户:是指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
2、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还包括将此种现金(如人民币)转换为彼种现金(如美元),将此种金融票据(如外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转换为彼种金融票据(如中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指其他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性质与来源的一切方法,如将犯罪所得投资于某种行业,用犯罪所得购买不动产等等。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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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犯罪该怎么界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洗钱犯罪如何界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1、提供资金账户:是指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
2、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还包括将此种现金(如人民币)转换为彼种现金(如美元),将此种金融票据(如外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转换为彼种金融票据(如中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指其他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性质与来源的一切方法,如将犯罪所得投资于某种行业,用犯罪所得购买不动产等等。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犯洗钱罪人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犯洗钱罪人如何处罚
(一)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何认定洗钱罪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1、提供资金账户:是指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
2、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还包括将此种现金(如人民币)转换为彼种现金(如美元),将此种金融票据(如外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转换为彼种金融票据(如中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指其他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性质与来源的一切方法,如将犯罪所得投资于某种行业,用犯罪所得购买不动产等等。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犯罪故意中“明知”的判断,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7、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注意:被告人将洗钱罪(刑法第191条)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本罪其他上游犯罪范围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不影响洗钱罪“明知”的认定。
犯洗钱罪人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犯洗钱罪人如何处罚
(一)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何认定洗钱罪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1、提供资金账户:是指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
2、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还包括将此种现金(如人民币)转换为彼种现金(如美元),将此种金融票据(如外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转换为彼种金融票据(如中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指其他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性质与来源的一切方法,如将犯罪所得投资于某种行业,用犯罪所得购买不动产等等。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犯罪故意中“明知”的判断,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7、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注意:被告人将洗钱罪(刑法第191条)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本罪其他上游犯罪范围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不影响洗钱罪“明知”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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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明知包括哪些方面?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明知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两个方面;明知是属于犯罪所得到的收益,还进行掩饰和隐瞒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法条,只要达到国家立案的标准就可以认定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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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犯洗钱罪人该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对于犯洗钱罪人该怎么处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犯洗钱罪人如何处罚
(一)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何认定洗钱罪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1、提供资金账户:是指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
2、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还包括将此种现金(如人民币)转换为彼种现金(如美元),将此种金融票据(如外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转换为彼种金融票据(如中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指其他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性质与来源的一切方法,如将犯罪所得投资于某种行业,用犯罪所得购买不动产等等。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犯罪故意中“明知”的判断,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7、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注意:被告人将洗钱罪(刑法第191条)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本罪其他上游犯罪范围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不影响洗钱罪“明知”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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