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有哪些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五种具体情况:
第一,被怀疑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第二,在其自身周围或居住场所内发现确凿的犯罪证据的案件当事人;
第三,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意图自杀、逃跑,或者正在面临追捕的犯罪分子;
第五,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以及明确身份信息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有羁押期限吗
确实存在这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拟诉讼羁押期间最长期限可定为三十七天;
而在面临更严重的法律指控,即逮捕的情况下,其拟诉讼羁押期则需考虑实际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正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构的羁押期限不应超过两个月。
若涉及到案情复杂且期限已满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经查实后,承办法院及上级的人民检察院均有权批准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三、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执行时间长度通常设定为三天,但若存在特定状况,则可延长为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也设定为七天。基于以上种种因素,刑事拘留的内部上限被确定为三十七天。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情形涵盖:流窜、多次、结伙作案嫌疑人;住所或身边发现确凿犯罪证据的当事人;犯罪后自杀、逃跑或被捕的犯罪分子;可能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的嫌疑人;及无法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犯罪嫌疑人。以上情形均可能触发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