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由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关负责接受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办案部门将针对申请中的解除取保候审理由进行详细核实;紧接着,案件承办人员需按照法定程序填写相关报告书,即“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
最后,待经办案单位进行审查并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这里需要指出,取保候审这一手段乃是相关执法机构对于某些涉嫌犯罪者所采取的暂时不予羁押的一种法律处置方式。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应予批捕之人存在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况,亦或是其罪行相对轻微,那么便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策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怎么理解,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进程之中,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内的众多司法机关,针对那些尚未被正式逮捕或是在已被逮捕后却需要改变现行强制措施以适应新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们,为确保他们不会试图逃避侦查活动、检察部门的起诉以及法院的判决等环节,会通过下发法律文件的方式,责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提交保证人或是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担保书,做出服从相关要求并且随时能够出庭的承诺。
为了保证这部分人员在整个流程中的安全与自由,无需进行过度的关押或是暂时性地解除了他们的羁押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撤销后怎么办
基于相关法规,在解除取保候审实行之后,通常会出现下列数种不同的情况以及应对策略。假设是由于事件侦查已经完毕,犯罪事实已然清晰明了,并且证据充足可靠,此时即将进入到下一个环节——审查起诉或审判程序之中。在此状况之下,涉案人员应该积极响应并配合司法机关所开展的后续各项工作,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辩护人,为可能面临的诉讼做好充分的准备。倘若因为不应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导致取保候审被解除的话,整起事件或许会就此画上句号。然而,仍然需要关注是否存在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理措施。若是因为取保候审的期限已满而导致解除,并且事件尚未完全结束,有可能会转变为更严格的强制性措施,例如监视居住或是逮捕等方式。对于被解除了取保候审的当事人而言,必须时刻保持与办理事件的执法机构之间的有效沟通,以便及时掌握事件的最新动态以及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总的来说,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中撤销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以及事件的发展进度,来采取相应的、合法的应对策略。
解除取保候审流程:司法机关接受申请,核实解除理由,承办人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依法办理解除手续。取保候审是暂不羁押措施,适用于特殊情形下的轻微犯罪嫌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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