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若公诉机关收到被羁押者家属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即批准或是不批准。在获得公诉机关首肯后,公安机关将会立即开展相关手续,将当事人予以释放,通常情况下,当天便能够完成整个流程。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对附加刑具有独立适用权限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则可向公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是什么
具体来说就是,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需要推荐一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士作为其保证人。
该保证人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其义务,确保被保证人能随时应讯,避免影响后续的司法程序进程。
其次,也可以通过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来为案件当事人实施取保候审。
在这种情况下,涉案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只需向司法机关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便可获得取保候审。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违规行为,那么这些保证金将会被依法没收。
同时,根据违规情节的轻重,还会有不同程度的处理方式,如责令责任人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寻找新的保证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甚至可能会面临更为严重的逮捕惩罚。
但是,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那么当取保候审期届满之时,这部分缴纳的保证金应该及时退还给受害者家属。《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当中检察院让其签字怎么回事
在取保候审期内,若检察院通知前往签字,其可能代表着各种不同情况发生。其中较为普遍的现象就是要求签署一系列有关法律程序的指导性文件,用以明确权益及义务。此外,也可能涉及到与事例进展相关的重要文件,诸如移送审查起诉通知书等。办理签字手续则表示您已经明确且愿意承担这些责任,所以在签名之前,有必要逐字研读,以便深入了解自己所享有的权益以及需履行的职责。若在文件内容上产生任何疑虑或不解之处,您享有当面询问并由检察官予以解答的合法权益。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虽然已经被批准取保候审,这并不意味着事例的审理已经结束,您仍需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确保随时待命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现行法律规定,被羁押者家属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后,公诉机关须三日内答复。获批准后,公安机关当天释放当事人。对可能被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可向公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