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车辆扣押吗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虽然有可能会暂时扣押被取保候审人员的驾驶证,但这并非必然程序。实际操作为,仅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判断有必要实施扣押时,才可依法扣押相关的护照等出入境证件,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或者阻碍侦查工作的进行,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按时出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这种措施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无需采取拘留、逮捕等严厉手段,但仍需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执行的条件是哪些
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本院、本级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首先是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可能会受到限制、提前剥夺部分权利或是单独使用其他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其次是涉嫌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任何社会危害性;
再次是涉案者健康状况严重、无法独立生活、孕妇或者正在照顾哺乳期婴儿等人群,同样要求实施取保候审不应构成社会危害性;
最后是犯罪调查期已过,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证诉讼程序正常进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多久才开庭
取保候审与开庭审理的期限并未限定确切的标准,这主要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例如事例的复杂性、证据搜集的进展情况以及法院的排期调度等等。总体来看,对于那些相对较为简单的事例,有可能在取保候审结束之后的一到三个月之内便启动开庭程序;然而,对于那些更为复杂的事例,有必要等待数月乃至更久的时间才能展开审判。在此过程中,司法机关将持续推进对该事例的调查研究、审查起诉等各项工作。
当事例进入检察机构审查起诉阶段时,检察官们往往会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内做出相应的决策,而对于一些重大且比较复杂的事例,可以考虑延长期限半个月左右。在完成相关工作并且将事例移交给法院后,法院将会依据其自身的工作日程表来安排开庭日期,并需提前三天向被告人和他/她的辩护律师发出正式通知。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尽管取保候审涉及到了开庭审理的期限问题,但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着直接的、必然的关联关系。
取保候审时,驾驶证扣押非必然。仅当司法机关判断必要,方可依法扣押护照或驾驶证。取保候审系要求嫌疑人提供担保或保证金,确保不逃避侦查,随时应传。适用于轻微犯罪,限制行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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