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金怎样取
在案件中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性押候审程序宣告终结之际,应凭解冻候审的正式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指定银行领取已缴纳的保证金。在撤销性押候审之刻,执行性押候审的司法机构务必出具“解冻候审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而被告人及其家属则可依据这份“通知书”直接前去指定银行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款项手续。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能不能报警?
1.当然是可以的,如果遵循了相关法规的话。
2.在被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需要遵守如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正在居住的城市或乡村;
(2)如若地址、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发现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与告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启用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此类条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单独适用的附加刑;其次,若罪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面临威胁者,也可采用此种措施;第三,对于患有严重疾病、丧失自我照顾能力者,以及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女性嫌疑人,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最后,如果事例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满,而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采取取保候审。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操作流程,大致如下: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向负责该事例的司法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接下来,司法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如获批准,则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地区等。
案件嫌疑人或被告人候审终结时,凭解冻候审通知或法律文件到指定银行领取保证金。司法机构须出具“解冻候审通知书”,被告人及家属可凭此通知书直接办理保证金退还款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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