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案件可以重审吗
在解除保释等待审判之后,若发现有新的证据或原先的判决出现错误,按照法律规定,案件仍然可以进行重新审理。此引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此类申诉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这就意味着,即便在解除保释等待审判之后,若发现判决存在错误,当事人仍有权提出申诉,并且有可能获得重新审理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取保候审应该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在符合以下各项适宜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获得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首先,犯罪嫌疑人所犯之罪有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两者同时适用的附加刑;
其次,倘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犯有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足以引发严重的社会风险;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以至于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或者从事孕期或哺乳期妇女,通过实施取保候审确保不会导致社会治安的混乱;
最后,若嫌疑人在羁押期限即将期满时,其涉案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递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要报到吗
解除羁押的嫌疑人或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仍需如期履行报备义务。在这段期间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擅自离开原居住地所位于的城市、县区范围;在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以及联络方式出现任何变动时,务必要在24小时之内向负责监管的机关汇报;对某种原因导致的突然传唤,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等。而负责监管的机关往往会要求被解除羁押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按照固定的时间表进行定期报到,旨在对其遵守各项规定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若在此期间有人违反了取保候审中的相关规定,那么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有可能被没收或者部分没收,同时根据不同的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写出深刻认识并表示悔过,或者要求其重新缴纳保证金、更换担保人,甚至是采取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来进行惩戒。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53条,保释后如发现新证据或判决错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法院将依法审查并处理,确保当事人有权申诉并获重新审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