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非拘留,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手段。依据该规定,犯罪嫌疑人若能缴纳足额保证金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便可获得相应的自由度,无需身陷囹圄,同时也能等待司法裁决的来临。这样做不仅有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司法体系的负担。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备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有权采用取保候审的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多长时间必须结案
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12个月之内,结案流程务必得到妥善处理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公安会不会抓人
在实施取保候审程序过程中,公安机关保留依照具体案情做出相应决策的权利。取保候审并不标志着事件的终结或者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若被取保候审人员出现违规行为,例如未获得许可擅自离开其所在城市或县区,妨碍证人提供证言等,公安机关将依据法律法规撤销取保候审,并重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此外,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了新的证据足以改变事件的性质或加重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亦或是事件调查取得了新的重要突破,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措施时,公安机关同样有权采取行动。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仍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事件的调查工作。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一项强制手段,非拘留。犯罪嫌疑人可通过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获得自由,等待司法裁决。此举保护被告人权益,减轻司法负担。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均可采用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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